南宁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李静)本月,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自4月22日起,全面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桂民发〔2021〕18号),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将不受户籍限制,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通过优化补贴申请受理程序,解决了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所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由申请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初核、复核、审定及资金发放组织实施。“跨省通办”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跨市通办、跨县通办、跨乡镇(街道)通办。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