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将不受户籍限制,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通过优化补贴申请受理程序,解决了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所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由申请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初核、复核、审定及资金发放组织实施。“跨省通办”还包括全区内跨市通办、跨县通办、跨乡镇(街道)通办。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广西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大惠民事项安排,也是各级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安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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