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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丨我区分类施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2-08-13 17:25     来源:广西日报8月13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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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16元和245元;为193.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资金1.1639亿元

■ 今年以来,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49.5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亿元

本报南宁讯 (记者/廖志荣 通讯员/安忠芳 实习生/郭亚琼)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我区民政部门分类施策,通过提升救助水平、纾解疫情影响、加强排查监测等措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7月底,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59万人,城乡特困人员24.8万人;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334万人。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重点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其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5元。对于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6个月渐退期。截至7月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16元和245元。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每人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截至7月底,自治区为193.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资金1.1639亿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为纾解疫情影响,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脱贫不稳定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和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或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1倍。今年以来,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49.5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亿元,其中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42.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亿元。6—7月支出2341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3万人次,其中救助未参保失业人员1540人次,未就业大学生690人次。

各地民政部门还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运用“互联网+社会救助”,取消不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推广应用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平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实行无纸化审批。为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兜得牢”,6月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已组织7个督导组深入市县,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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