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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丨广西:11项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024-03-09 20:33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4年1月17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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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伟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探索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民政权责清单,民政厅本级民政部门有42项行政处罚事项,设区市民政部门有36项,县级民政部门有39项。民政行政处罚涵盖社会组织管理、慈善捐赠、养老机构管理、志愿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清单》在遵循自治区民政厅权责清单、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梳理编制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两类11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社会组织领域3项、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领域4项、社会救助领域1项、养老服务领域3项。其中,轻微不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等4项。首违不罚包括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慈善组织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等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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