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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构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大格局” 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

2021-02-13 11:15     来源:广西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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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这是我们党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近年来,广西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进,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向纵深发展。到2020年底,我区经过识别认定的32.9万名城镇困难群众全部实现了脱困解困。

  南宁市民余国兴的妻子去年8月确诊为乳腺癌,余国兴说,得知确诊结果的那一刻,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南宁市民 余国兴:真的崩溃了已经,本身收入刚刚够伙食费,一下子来这么大个病,准备是倾家荡产都不止了。

  余国兴四处筹钱,总算让妻子化疗了四次,可后续治疗怎么办?他和妻子想过放弃,困难时刻,社区将他们一家三口纳入了低保范围。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低保办主任 曾晓莉:我们低保户享受的医疗救助是按90%的比例来报销,个人的自付大概只有5%左右了。

  南宁市民 余国兴:头四次我们去化疗,每次是5000块钱自己付,到后面就是两三百、三四百,有次甚至就是免费了,感觉轻松好多了。

  通过救助解困的还有张龙(化名)一家。由于儿子患有重型地中海贫血,张龙家于2019年10月被列为低保户。受益于低保政策,孩子日常服用的“地拉罗司分散片”由500多块钱,降低到了20多块钱,一家人也都享受到了全方位保障。

  南宁市民:获得低保以后,女儿上幼儿园她整个的学杂费全部都减免了,我们全家都可以享受到低保的报销比例,还有一些生活补助、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政府这边给的力度是很大的。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低保办主任 曾晓莉:在医保报销、医疗救助之后,自付费用还非常大,对家庭造成困难的情况下,那我们将开启临时救助,按照低保标准的2至5倍来确定救助金,像张龙这个家庭,我们民政局就给予他一次性的临时救助12640元。

  “民有所难,我有所助”,通过“提标扩围”,我区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扩大为所有恶性肿瘤,重特大疾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城镇特困人员、城镇低保家庭子女纳入学前免保教费和高中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补助也在不断提高。在精准救助下,不幸成为孤儿的张嘉(化名)及时享受到了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目前她正在读高中。

  南宁市民 张嘉:我现在学习,还有生活都挺好的,很感谢大家这么关心我。我就想完成我的学业,之后从事我喜欢的行业。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衡阳北社区党委书记    居委会主任    卢燕荣:她的特困供养金每月是1106元, 我们会与多个部门共同联动,对她的生活、教育、医疗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兜底,确保她健康成长。   

  聚焦民生福祉,广西为全区城镇困难群众构建起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创业、社保“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和社会资源帮扶“两覆盖”,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2020年,广西民政部门支出城镇低保、特困资金18.65亿元,惠及36.2万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8.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99亿元。截至目前,全区城镇困难职工由2016年初的5万多户下降至3230户,32.9万名城镇困难群众实现了脱困解困。

  自治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 厅长 朱学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下一步,我们将保持救助帮扶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让城镇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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