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

桂民发〔202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曾凡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1-11 09: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曾凡明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梁维平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孟光明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叶佐斌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杜波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职务;

蒙向梅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文玉莲同志任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潘志武同志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梁愈军同志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刘宏同志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国纲同志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何棣华同志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