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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2021-08-29 12: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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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民政政策研究中心于1996年4月12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心三大职能为:一是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有关民政课题研究及全区民政重点课题的计划、立项、实施、汇总等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及项目成果评选、研究成果交流、论文成果丛书出版等工作。二是编纂革命烈士史料。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搜集、整理、编纂广西革命烈士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三是编辑出版《广西民政》杂志。负责杂志的组稿、审稿、编辑、出版、发行等方面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是自治区编委核定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中心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研究一室、研究二室、研究三室(信息宣传科)、《广西民政》编辑部。

2020年末实际在编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45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0.56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3.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入2人,未能编入2020年预算;2020年调入1人,公招 2人。合计5人未安排2020年预算,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了人员经费。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事业收入。

5.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经营收入。

6.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其他收入。

7.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450.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0.5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53万元,增长14.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9.77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9.73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33.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从而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7.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33.41%,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结余分配

5.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5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53万元,增长14.35%。其中:基本支出 251.31万元,项目支出199.25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1.47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383.65万元,支出决算38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 %。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有项目资金收回。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8.94万元,支出决算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8.19万元,支出决算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9.09万元,支出决算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7.96万元,支出决算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基数提高。

6.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13.64万元,支出决算1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支出缴费基数提高。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0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7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3万元,完成初预算的68.4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7 %,比2019年增加1.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价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6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无预算无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8万元。其中: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价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民政政策研究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8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 比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价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5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9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民政政策研究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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