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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

2021-08-29 13: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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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厅机关委托的会务接待、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房产管理、水电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议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队管理等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性质属于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4名,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269.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1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46万元,增长11.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1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增4名人员的相关费用

2.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事业收入。

5.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经营收入

6.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其他收入

7.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1.95万元,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11.96%,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的上年结转结余数比2019年多。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269.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7.7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46万元,增长11.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1.58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61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3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2万元,减少10.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补缴新增人员的公积金。

4.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6万元,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资金。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7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2.64万元,增长18.95%。其中:基本支出266.11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2%。

1.机关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9.40万元,支出决算19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 %。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有经费追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5.58万元,支出决算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9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20.16万元,支出决算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0.08万元,支出决算1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8.82万元,支出决算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缴费基数提高。

6.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15.12万元,支出决算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支出缴费基数提高。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三公两费”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7万元,完成初预算的83.2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6%,比2019年增减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在预算内根据实际按规定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0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等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3万元,平均每辆3.1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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