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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

2021-08-29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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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套决算汇编单位为自治区民政厅本级1个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085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23.16 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7.52万元,增长13.1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0.9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87.06万元,下降23.92%,与去年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单位预算调减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2.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48.92万元,增497.76%,与去年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得到推进,进入施工阶段,项目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历年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历年无。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历年无。

6.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历年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历年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7.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04.35万元,下降75.61%,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部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10850.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816.13万元, 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7.52万元,增长13.1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6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655.19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单位预算调减所致。

.卫生健康支出86.48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2.82 万元,下降12.91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转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141.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其他支出4622.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3878.92万元,增长497.75%,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得到推进,进入施工阶段,项目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34.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安排预算:(1)广西福利彩票备份中心地名档案馆及公共信息服务综合用房项目工程结算及零星配套设施设备完善;(2)民政部儿童基金会项目款。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10.54万元,下降96.38%。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按规定于当年支出,同时将大部分历年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052.72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535.75 万元,增长20.34 %。其中:基本支出2288.95万元,项目支出5299.52元。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1.96万元,支出决算为6052.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88.53万元 ,支出决算为582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7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单位预算调减所致,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2.32万元 ,支出决算为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测算基数变动,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4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4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8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24%。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6%。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单位预算调减所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8%。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622.1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48.92万元,增长497.7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22.17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

其中,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年初单位预算调减所致。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 %,比上年增加7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90.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1.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26.09万元,原因受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全年不安排人员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1.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 %,比上年增加90.1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购置了3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民政厅干部职工公务出行提供车辆保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 %,比上年增加7.5万元,原因是新增大健康锋会,公务使用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自治区民政厅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1.49万元,平均每辆3.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72% 比上年增加4.43万元,原因是新增大健康锋会,接待人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1次,人次47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5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54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5.4 万元,降低14.73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单位预算调减所致。比2019年减少49.68万元,降低13.42%。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本级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单位预算调减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7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96.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6.48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27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83.7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3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普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本级组织对200万元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444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6.8%。组织对2020年度殡葬管理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养老服务业项目等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387万元,绩效自评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2.本单位未开展单位决算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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