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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8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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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部门决算由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10个直属预算单位决算构成,具体单位如下: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402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

402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402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

40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

40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402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

402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

402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

402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402021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40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4,406.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95.57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92.69万元,下降3.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60.6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74.67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一是启动和实施一些“十四五”规划相关的业务工作,相应增加预算投入;二是年内有新增人员以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4.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7.49万元,下降3.60%,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本年度结项,同时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3.事业收入3,206.0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00.10万元,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受松材线虫病疫情影响,自治区拉浪林场的松木无法砍伐销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社会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养老机构租金较上年较少等。

4.其他收入2,234.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86.75万元,增长542.28%,主要是拉浪林场取得的短期贷款收入、园林绿化树收入、旅游康养服务收入以及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收到的广西社保中心退回退休人员养老金等,部分收入具有不可预见性,因此变动较大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46.8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康复辅具配置和康复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本年度收不抵支,使用历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6.上年结转和结余263.6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73.39万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4,406.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92.88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92.69万元,下降3.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232.9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6.9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新增在职人员以及部分公务员职级晋升引起的工资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总量相应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61.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4.47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新增在职人员和部分公务员职级晋升,收入总额相应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卫生健康支出总量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401.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35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部分公务员职级晋升引起工资调增,计提住房公积金总量相应增加。

4.其他支出(类)6,097.2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儿童、救助等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1.44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度实施的购买服务项目于本年度结项,因此费用支出较上年相应减少。

5.结余分配108.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者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2.35万元,下降74.2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收支结余减少导致结余分配相应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04.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9.49万元,下降59.5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4.16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5.19万元,增长3.55%其中:基本支出4,010.14万元,项目支出8,384.02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4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预决算差异主要:一是人员的增减变动和职级晋升等,财政在年中追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有离退休人员去世,财政在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64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门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等,基本支出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通过财政追加的形式补足了人员经费缺口。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单位统发的在职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792.4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结余已按规定收回财政总预算,且本部门厉行节约,维修(护)费等部分办公运转经费略有结余。该科目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3.机关服务年初预算为2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1年四季度机关服务中心有人员调离单位,调离后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将不再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在职工资性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4.社会组织管理年初预算为60万元,年中财政收回采购结余12万元,支出决算为47.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社会组织审计与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后,中标金额低于预算金额,采购结余12万元已收回财政。该科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年检初审和社会组织评估服务、社会组织审计等支出。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年初预算为408.1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在职工资性支出、单位日常运转、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028.17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长寿产业论坛因受疫情影响暂缓举办,相应的预算结转至2022年举办后列支,一些采购项目的采购结余收回财政。该科目主要用于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婚姻证件加工合成、民政业务宣传、培训、会议和部分运转经费等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01.0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3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1年厅机关有在职人员退休,申请追加预算后按要求发放了相应的离退休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自治区地名档案馆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等支出。

8.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8.86万元,支出决算为4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5.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1年厅直属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按要求发放了相应的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47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有新增人员,以及正常的职级晋升引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7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有新增人员,以及正常的职级晋升引起的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11.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不编入年初预算,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办理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12. 康复辅具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9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未能完全按照计划外出开展康复服务对象筛查,差旅费等略有结余。该科目主要是承担为我区残障群体和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康复辅具专业配置和无障碍改造的康复公共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支出。

1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年初预算为114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34%。该科目主要用于厅直属福利事业单位的在职工资性支出、编外人员经费、孤儿生活保障金等支出。

14.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56.52万元,支出决算为5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是本部门合理规划其他社会福利支出,资金使用效益高。该科目主要是直属单位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用于承接民政业务培训的费用支出。

1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54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37%。该科目主要是直属单位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指导中心)用于救助对象伙食、医疗、护理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救助指导中心运转等支出。

16.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该科目主要是自治区亭凉医院驻院麻风病人进行生活救济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

1.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6.19万元,支出决算为9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该科目主要是自治区民政厅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 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6.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48%。主要是有在职人员退休,该预算略有结余。该科目主要是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的参公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下的唯一科目“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6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该科目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0.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5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主要是增加人员、职工职级晋升等,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以及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追加绩效考评结算部分经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8%。主要是部门落实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严控运转经费、工作经费等支出审核,厉行节约,着力降低行政支出成本。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7%。主要是年度执行过程中在职人员增减变动和离退休人员去世,因而根据年初在职和离退休人数自动生成的基本支出预算出现结余。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97.2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71.44万元,下降4.2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97.20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9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

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9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9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门基建项目工程量尚未达到合同支付的条件,因此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款等略有结余。部分购买服务的项目年内未能结项,合同尾款需次年结项验收后方能支付。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79.28万元,主要是部门强化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两年本部门不安排因公出国访问、学习和考察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减少76.0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同意购置了1部公务用车,购置数量较上年减少。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行政区划管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和其他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公务出行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增长后,车况逐渐下降,需投入的维护成本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民政事业发展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自治区民政厅本级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7.18万元,平均每辆约3.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27万元,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部门多项业务工作交流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并进一步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支出审核,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次,人次77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用途::一是用于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二是用于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兄弟省份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汇报、业务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27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机关运行成本。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92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9.3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4.1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19辆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林业生产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711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1%。组织对2021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全区儿童福利康复辅具配置项目等1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983.3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7%。

组织对“养老服务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10.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得分为73.00分,属于“三等”等级。通过2021年养老项目的实施,自治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夯实,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984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94.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注重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科学性;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跟踪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全区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自评,逐步提高管理水平,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部门履职效果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厅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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