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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月8日)

2020-01-19 11: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陈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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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法治广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继续深化民政改革和民政法治建设共同推进,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民政”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规范引领民政科学发展为目标,稳步实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确立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厅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突出抓好改革,为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及时补齐短板,做好民政部门行政许可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监管真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融合发展,在移动端、专业业务办理系统、数据汇聚、电子证照共享、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等六个方面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方位对接,解决政务数据重复“二次录入”问题。

    (二)履职尽责担当,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民政政务服务窗口完成3760件申请业务办理,接受咨询5900余次,受理事项100%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无超时、无投诉情况。其中接待申请人现场业务咨询1292次,接受电话咨询4600余件次,出具现场咨询单1456份,完成行政申请事项档案整理1466件,完成行政审批信息录入1266条,完成行政申请事项制证787件,出具行政文书396份,完成其它政务申请事项995件。

    (三)优化服务举措,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一声问好、一张笑脸、一声请坐、一声慢走”的“四个一”热情服务,实行无声排队叫号提醒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热情为群众办事。提供电话预约办件服务、申请材料网上预审服务、书面征询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服务等,切实为申请人节约办事成本。深挖服务潜能,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件时效。全年获申请人赠予锦旗2张,表扬信13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稳步推进立法和政策创制。一是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立法和政策创制计划》,确立年内民政立法的整体思路和重点政策创制推进项目。二是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三是围绕社会救助等民政重点改革,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厅本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因老返贫致贫对象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等9件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公布和报备。对民政工作涉及的百余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现行有效和废止的文件目录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才能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讨论。

    (二)继续强化法律顾问的法治保障作用。与厅法律顾问继续签订服务合同,法律顾问团队人数从3人增至7人。年内,厅法律顾问参与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法律咨询、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等法律服务271件(次),有效降低了因行政行为不规范等因素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风险,对行政决策的专业保障作用不断显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培育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厅机关14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并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区民政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已达524人。

    (二)以“三项制度”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制定印发《全区民政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项全公示,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强化职责担当,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举报受理制度,规范内部执法工作流程,强化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把关行政执法质量,推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结果。依法对86个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全区性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执法程序。针对群众举报的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违规向其法定代表人出借与公益活动无关的400万元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责令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封存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选取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来诠释法律法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规范新增权力事项。做好厅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梳理规范全区民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梳理和统一全区民政系统三级权责清单,保证民政系统权责一致。动态调整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确保依据充分、裁量合理、事项全覆盖,为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优化和完善门户网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2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7次。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办理和回复厅长信箱咨询;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4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主动沟通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位居前列。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规范信访程序,改革和完善信访工作。做到来访必接、来访必登、来访必谈、网上留痕,既依法按程序处理好信访事项,也耐心细致宣传政策法规、疏导化解情绪。做到规范答复送达,按期答复,做到内容格式规范、送达及时。年内厅本级办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网上信访事项共计1708人件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加强民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营造民政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中心组安排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专门学习会;邀请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教授作法治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举办全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业务培训班。充分利用全区民政法治工作会议、民政干部提升素质能力培训班、新任局长培训班和民政助理员培训班等,对全区民政干部职工开展民政法制业务、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积极科学谋划,全面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本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新形势下年内民政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厅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建设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厅机关、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创新思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不断增强民政法治宣传效果。编印了《民政民生政策100问》,加强民政法制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各个特殊节日和重点工作节点,以提升民生政策社会知晓度为重点,开展了全区“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了《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志愿服务条例》等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民政重点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将民政政策送出机关、送入基层、送到服务对象手中,引导服务对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把宣传民政政策的过程变成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

    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召开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措施,明确领导小组和26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规范了社会组织的390多个活动领域和主要业务范围,以及对应主管的80多个业务主管单位,在全国属首创。协调20多个业务主管单位研究调整了280多个全区性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关系。

    (二)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一是建立并公开民政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厘清设定依据、形式层级、法定办结时限等,简化和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二是规范社会组织评估,修订评估细则,优化评估内容,改进评估方法,量化评分标准,增强评估的客观性。三是推动各市级民政部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引导县级民政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创造便利条件。四是定期向社会发布获得社会组织评估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录,积极引导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十、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法治建设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还要加强,基层民政法制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们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全国、全区民政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民政立法和政策创制工作,积极协调推动我区先行性和自主性的民政立法和政策创制,制定和完善与上位法规、政策相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配套政策,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立法,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服务领域立法调研。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在全区民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扎实扎牢;强化基层主动执法意识,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慈善活动等专项民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编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指南,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进民政法制工作专业化,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的指导,强化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和外聘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四是强化各级民政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动态调整全区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五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提升民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民政普法教育宣传,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重点加强对厅机关公务员行政法和新出台(修订)的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六是多形式开展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着重下沉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法规送到民政服务对象手中,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政策送到群众手中,逐步打造民政普法品牌,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有新成效,上新台阶,为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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