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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函〔2023〕569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007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24 16: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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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广西区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将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指导全区14个设区市因地制宜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养老机构布局优化、设施完善、服务提升。二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设施运营管理,通过承包、委托、PPP模式等方式,创新公办养老设施管理运营模式,全区向社会推出100多项养老设施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将设施运营权交由社会组织运营,从而减轻政府一次性投资负担,充分发挥公办养老设施的社会效益。三是针对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印发《研究解决养老服务现实问题工作方案》,将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活力不足问题纳入重点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各地重点研究、先行探索如何在收费政策、薪酬待遇、内部管理等方面创新制度机制,增强公办养老机构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吸引力和服务质量。四是努力提高养老院综合服务能力,在南宁、梧州、北海市选择6家公办养老院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养老院智慧化管理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二、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规划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支持“养中设医”和“医中设养”、推动解决异地医保支付结算、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和发展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印发《广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医养结合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积极推进南宁、百色和贺州市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和鹿寨县等12个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工作,探索医养结合发展路子。加大对公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资金资助,2022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9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63.8万元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卫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9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1.92万人,总床位5.21万张,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784对,医养结合发展持续深化。

  三、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壮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鼓励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支持各类院校在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中开设养老服务相关课程。目前,全区高职院校共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点11个、在校生1300多人,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点7个、在校生600多人。积极推进老年康体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试点工作,2022年共计培训1997人,考试通过1258人。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部门联合开展广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0个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自治区级培养基地,10个养老护理员自治区级培养基地,为全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撑。

  四、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我区从解决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薪酬“天花板”作为工作突破点,积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精神,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创新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制度,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特殊工资制度,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2021年自治区本级公办养老机构人均实发绩效工资水平比2016年翻番。

  五、开展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印发《广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根据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管理能力、运营发展等指标外,还将评价与改进纳入评定项目,增加老年人满意度及投诉处理等项目,加强评定结果公示工作,形成多维度主体参与评价。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评选等级养老机构100多家。到2025年底,全区力争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在80%以上,通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鼓励拓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范围。加强部门协调,逐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稳定壮大养老服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指导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完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广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民政厅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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