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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实施

2019-07-01 17: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陈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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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成为全区新兴产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6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作为“广西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1+12’系列文件”的主要配套文件之一。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康养产业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我区独具特色的资源优势,围绕夯实基础、完善政策、开放市场、优化环境、提升质量,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培育壮大具有广西特色的健康养老产业。

  《行动计划》由整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整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到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目标: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供给结构更加合理,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养老服务消费明显增长,养老与各相关产业高度融合发展,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到2021年,全区建成100个养老服务示范机构、100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创建100个老年人宜居社区、30个广西养生养老小镇;建设100个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引进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形成20个自治区级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把广西打造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产业基地和健康养老胜地。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以“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由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及扩大健康养老服务就业创业4大块共17项主要工作任务组成。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要以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和培育规模化、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为重点,着力解决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程度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总量不足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开展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实施“长者饭堂”惠民项目等民生工程,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发展专业化养老机构主要以实施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和“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医养结合工作,进一步解决我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局面,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基础上,为社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产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主要以打造全国健康养老目的地为目标,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出推动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康复辅具等老年产品用品产业、创建养生养老小镇、建设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创新“互联网+养老”模式等重点工作任务。扩大健康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主要以鼓励大众创办健康养老服务业、推进健康养老产业服务业吸纳就业、加强健康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和开发为重点,主要解决健康养老服务业就业难、就业率低、人才短缺等问题。

  第三部分“支持政策”共有6条具体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养老服务用地难、财政扶持力度不够、养老服务监管难、投融资难等问题,同时通过强化国际国内多边合作和建立信用惩戒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区健康养老产业规范化快速发展。

  同时,《行动计划》在各地上报的基础上,通过筛选收集110个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形成《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投资项目库(2019— 2021年)》,总投资额近800亿元。通过建立《项目库》,实施“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滚动发展思路,指导各地围绕重大项目,制作“招商地图”,大力开展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实现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养老服务处)

    相关政策文件:桂民发〔2019〕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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