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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标  题: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发文字号:桂民公告〔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

2023-10-13 16: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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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函〉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桂民办发〔20184号)相关规定,对照清理标准,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由我厅负责制定的厅级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内容。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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