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表彰全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荣获先进集体,陈鹏州同志荣获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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