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广西慈善组织财产支出申请审批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已设计完成并成功试用,具备了推广使用的技术条件。现就使用管理系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使用系统。建立管理系统,是加强慈善组织财产特别是慈善财产使用“事前”“事中”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慈善组织财产支出及其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更是推进我区慈善事业促进工作信息化的现实需要。各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4年11月起使用管理系统办理财产支出申请手续,适时通过管理系统反映财产支出活动情况,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以防范慈善财产管理使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纠正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慈善财产支出。慈善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本通知印发后未通过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的财产支出(支付)应一律不予审批,财务人员也应一律不予支出(支付)。对于未通过管理系统办理财产支出申请,而又办结申请审批手续且财务人员给予支出(支付)的,将视为逃避登记管理机关“事前”“事中”监管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所登记管理的慈善组织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慈善组织按本通知要求使用。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管理系统日常使用制度,明确系统使用要求,通过用好管理系统做好慈善组织财产支出的监督工作。
二、把握标准,规范财产支出。管理系统中的慈善财产支出项目名称、类型、类别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所规定的慈善活动类型、慈善活动费用支出名称、管理费用支出名称等设置,是标准的、规范的。各慈善组织务必按照管理平台所设置的内容填写,把握好标准,使财产支出规范化。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策划慈善项目,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使用慈善财产打好基础。
三、加强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各地民政部门、各慈善组织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使用管理系统时遇到技术问题,要主动联系管理系统技术人员,请其帮助解决问题。
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人:徐国纲 联系电话:0771-2805733
管理平台技术员:杨敏强 联系电话:15077435108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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