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桂民公告〔2024〕2号)
发文字号:桂民公告〔2024〕2号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桂民公告〔2024〕2号)

2024-06-28 22: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桂办发〔202428号)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桂民办发〔20184号)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对以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由本厅负责制定的厅级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行政复议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有关规定。现将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