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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2021-04-20 15: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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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评选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民电〔2021〕23号)要求,经厅党组研究,拟推荐南宁市民政局等8个集体申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李超平等16名同志申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4月26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长虹路1号,邮政编码:53002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1-2805875、2448297。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8个)

  南宁市民政局

  柳州市民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北海市救助管理站

  田林县民政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瑶山善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二、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16人)

李超平(瑶族)

兴安县高尚镇儿童督导员

欧洁玲(女)

藤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与儿童福利股股长

李国鸿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儿童督导员

黄飞凤(女)

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儿童主任

李思瑶(女)

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廉石社区儿童主任

陈  正

北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邹信奇

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儿童督导员

李  梅(女)

河池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师

汪巳琳(女)

天峨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蒙晓梅(女,壮族)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阙祖霞(女,壮族)

龙州县响水镇鸣凤中心小学一级教师

吴小娟(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朱  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  滢(女,彝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管理岗七级职员

曾  静(女)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处一级主任科员

岑  悠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假肢矫形器科副科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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