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服务专栏 > 补领结婚登记证 > 办理条件

补领结婚登记证办理条件

2024-09-11 15: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现役军人的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