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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度工作绩效报告

2018-12-15 14: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陈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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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严格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为抓手,有力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厅2018年度工作绩效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详见《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计划设置,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我厅“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厅领导亲自组织各处室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民政部工作部署,以及全区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抓住本厅本年度关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设置考评目标任务,按照“五个有”的要求设置了三级指标68个、关键步骤124项,做到本年度关键重点工作任务可检查、可考核,既有效确保了绩效考评目标任务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确保了目标任务的清晰量化。

(二)注重总结分析,加强工作部署。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思想认识入手,着力提升绩效考评工作站位。在接到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结果反馈以及2018年度绩效计划正式印发之后,针对干部思想认识和近年来我厅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以及2018年度新的绩效考评目标任务,我厅专门召开年度全区民政系统绩效考评总结推进会,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市局认真总结、分析,特别是结合我厅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成绩的不足,从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找原因,查根源,解剖分析,制定方案,强化措施,从而使大家在思想上对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加深了认识,努力提升攻坚克难的意识和能力,查漏补缺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确保今后的工作落实扎实有效,以建章立制跟踪问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为进一步激发厅机关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机关执行力,厅党组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绩效考评结果应用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将绩效考评结果奖惩与厅机关各处室局、每一位干部职工的绩效工作成绩直接挂钩。

(三)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监控。一是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在自治区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下达后,及时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度绩效考评目标责任分工的通知》,将所有的考评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强化了责任。各处室再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使每一项考评指标做到有“五个有”,确保年终考评取得最佳效果。二是加强过程监控。一方面是强化对绩效运行过程的监控,定期检查指标落实进度,认真核查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处室局提出绩效管理意见。此外,在11月上旬,我厅共组织了7个督查组,采取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到了14个市、近30个县区和近50个乡镇(街道)对全区各项重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之后向厅党组形成了督查报告,并下发《关于反馈2017年度全区重点民政业务综合督查情况的通知》,对一些地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完成全年考评指标。我厅在7月份之后不定期召开不同层面的绩效考评分析会和绩效工作推进会,对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认真整改。

(四)抓好亮点培育,促进工作创新。我厅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认真学习领会《2018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创新争优考核细则》,并于2018年7月中旬专门召开了全区民政系统创新争优研讨会,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进行了研讨中,形成了争先创优目标共识,并就2018年和今后聚焦新定位、新作用、新矛盾、新实践,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路径,并且在会后形成了厅机关业务处室局牵头的全区民政系统创新争优项目立项计划,由厅绩效办进行跟踪指导督办,从实际行动上加大培育工作亮点力度,积极主动把创新争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五)抓好意见整改,回应群众建议。针对2017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反馈的意见建议,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诉求。我们制定《自治区民政厅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分类,整改工作方案在网上公开,把社会评价的意见建议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处室,明确任务,做到责任落实到处室,工作有人抓。二是围绕社会评价中基层民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朱学庆厅长和厅党组各位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对近年来的工作问计于民。通过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回应诉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回应群众诉求的机制,提升了厅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和公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亮点

(一)简政便民,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为破解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提高低保政策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以来,我厅在全区部分县(市、区)逐步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办)改革,目前已有35个县(市、区)推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保审核审批,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低保救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深化改革,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出实效。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持续深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全区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5万人,占201万农村低保对象总数的57.2%。边民生活补助提标扩面,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居民全部纳入边民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560元提高到2000元。一是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2018年8月,我厅联合财政厅、扶贫办、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民规〔2018〕3号),将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依申请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细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11月,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水库移民工作局联合下发《广西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桂民发〔2018〕46号),明确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攻坚的对象范围:一类是把因残致困对象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二类是因病返贫的纳入低保范围。把因病导致收不抵支、或收支相抵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对象或家庭,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有效解决因病返贫致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三类做好易地搬迁后续生活扶持,对于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如果暂时没有产业就业收入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6个月的低保救助,其易地搬迁住房不作为限定财产。三是民政厅联合编办、财政厅、人社厅下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5号),各地可以从社会救助专项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办,经费有落实。

(三)主动担当,引领推动全区康养产业新发展。积极主动推动康养产业发展,认真总结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形成《加快我区康养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并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着力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健康养老产业,与贺州市联合主办2018国际健康长寿论坛,组团赴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开展康养产业招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我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安排资金1.4亿元重点建设13个养老服务示范园区、10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幸福院,安排资金5000万元新建19个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审命名第二批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7个。我区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成效显著,获得民政部的肯定,在2018年8月24日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

(四)重点布局,提升养老服务业实现跨地区、跨领域融合发展。推动落实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规划,按照“一核四区”的总体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指导推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河池、贺州等8个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南宁太和自在城、合众人寿健康社区、河池中脉巴马国际长寿养生都会、梧州岭南健康养生城等大型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指导自治区首批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养老服务业集聚区、金秀瑶都生态养生服务基地、广西和正康乐城)建设,深入研究探讨促进广西养老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广西投资,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实现跨地区、跨领域融合发展。

(五)关注养老服务新动态,全区养老机构安宁(临终关怀)服务规范化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养老机构安宁(临终)服务基本规范》,举办全区养老机构安宁(临终关怀)服务培训班,提升养老机构开展安宁服务水平。北海市福利院等安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的新模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获群众好评。2018年11月,《养老机构安宁(临终)服务基本规范》获评广西先进技术标准。

(六)便民利民,率先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网上申请。全面推行残疾人两项补贴网上申请平台,残疾人“足不出户、人不出村”通过网上办理申请手续或街道、乡镇经办人员帮助残疾人通过网上办理申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补贴对象认定精准性,有效缓解基层经办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的难题。

(七)发力减灾工作新模式,全国首创社区减灾准备认证。社区减灾准备认证是我区近年来探索开发的普惠型社区减灾新模式,项目实施为全国首创,是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广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我区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此,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2017年第33期专题介绍了我区的相关做法。今年,我们继续深入推进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全区有3200个社区(预估数)通过了减灾准备认证,占全区社区总数(16227个)的19.7%,达到预期目标。

(八)增量提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连续三年有进步。2016年以来,我厅投入1400万元专门用于奖补获命名全国和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质量和数量连续3年取得明显进步。2016年我区获得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4个,2017年我区获命名50个,2018年我区获命名52个。我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数量连续三年实现增长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获命名社区数量占全国数量的比例也连续三年实现了增长,取得了明显效果。

(九)突破瓶颈,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陈武主席到我厅调研时关于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力补齐殡葬领域政策短板,完善长效机制,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基本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有规可循,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区殡葬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夯实了我区推进殡葬改革的制度基础。在规划编制完成的基础上,我们正着手制定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建成一批、立项一批、规划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思路,三年内重点加快县级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争消除殡葬设施空白县。二是起草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了推动我区殡葬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殡葬改革的目标方向,针对我区当前殡葬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八个方面保障措施,对于推进当前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今年我厅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广西经营性公墓建设及变更审批规程》,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提高效率,规范经营性公墓的审批行为。四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重要突破。2018年3月至4月,我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等地陆续举行全区公益花坛葬活动,共为群众安葬骨灰1077具,比去年增加了420具,增长率达64%,活动举办地也由去年的6个增加到今年7个。这是我区连续第五年成功举办集体公益花坛葬活动,参加活动群众人数及安葬骨灰数量再创新高。11月15日,我厅在北海市举办2018年广西骨灰撒海活动,活动仪式在新建成的北海市生态安葬纪念园举行。这是广西连续第6年成功举办集体骨灰撒海活动,本次活动共为群众集中代撒525位逝者骨灰,比去年增加了13.6%。随着广西生态安葬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有效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绿色生态文明殡葬落地生根,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重视关爱保护,深度贫困地区留守困境儿童业务工作成效显著。今年8月,我厅争取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召开广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10月23日,民政部在四川省西昌市举办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培训班,我区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柳州市就开展未保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发言。

(十一)大胆改革,婚姻登记规范工作见成效。为了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发〔2018〕8号),从2018年5月15日起,全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原则上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严禁婚姻登记员变相收费或者把办理婚姻登记相关材料复印费用转嫁给当事人,防范发生各种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发生。这项便民措施一经公布,收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69家主流媒体转载了此消息,也得到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卓有成效。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项20余项。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对全区16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打击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排查各类社会组织1万余家,向社会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49个,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9个。按照中办发〔2016〕46号文件和自治区的部署,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卓有成效。民政部领导对广西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相关批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批示:“请党组同志阅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鹿心社书记作了很好讲话。办公厅可编发信息至各地民政部门”。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批示:“近两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都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46号文件的重要举措,请各位司局干部和处级干部传阅,广西的这一做法值得鼓励和表扬”。

(十三)合力攻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有效。深入动员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五个一”(发出一份倡议书、召开一个座谈会、开展一次“访贫送温暖”活动、推介认领一批扶贫项目、实施一批志愿和社工服务项目)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与脱贫需求对接,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中国新闻网、广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工作格局。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共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受益对象超过25万人。

(十四)扩面提效,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于2018年7月2日批复同意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民函〔2018〕106号),是全国启动新一轮撤县设市工作以来我区第一个获批的县改市,填补了桂北地区无县级市的空白,推动荔浦作为全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桂林副中心城镇的发展建设;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首次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区划调整信息。

(十五)成果丰硕,推进我区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18年11月15日至18日、11月19日至25日,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殡仪服务员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假肢装配工职业竞赛分别在北京和江苏南京举办。为做好参赛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妇联在南宁举办了2018年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西选拔赛,组织全区15个代表队共93名选手开展选拔赛。随后,组织在选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参加全国殡仪服务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假肢装配工等3个职业的竞赛。经顽强拼搏,广西民政代表队荣获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和团体奖3个的优异成绩。

(十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探索得到中央高度肯定,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村民委员会创始人韦焕能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2018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由我厅起草的《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4号),是近年来我区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领域最高规格的文件,为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继续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十百千”工程,确认了第二批5个自治区级试点县(市、区)、40个自治区级试点乡镇和400个自治区级试点社区。安排资金3000万元用于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区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6.6%和88.4%。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总结了北海市“农事村办”等一批有广西特色的典型经验上报民政部。我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起草并出台《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桂组通字﹝2018﹞49号),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成为组织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服务优良、文明和谐的幸福家园。在全区开展探索开展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村(社区)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场所达标、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在全区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提升我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高我区乡镇政府服务水平。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布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新竹社区工作法、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二桥西社区工作法、柳州市鱼峰区五里亭街道龙擎苑社区工作法、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解东社区工作法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20%以上,新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幸福家园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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