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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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低保取消原因不明
苏** 2023-08-31 10:29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家里四口人,属于单亲家庭,爸爸年迈,今年已经70岁了。今年暑假末回到家,爸爸跟我说,从去年5月份开始就没有收到低保金,但是在去年9月份和今年6月份村里的帮扶人还是让我爸爸在帮扶手册上签名。我与爸爸到镇上民政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去年五月份已经直接停了低保,在他们的工作群里有发通知说明我家不再享受低保金。但是真实的情况是我爸爸根本没有收到取消低保通知,爸爸说以前也是签完字后才能领到低保金,没领到低保之后的第二、第三次签字他以为后续会一块补发。镇上的民政局说这只是是帮扶人或者是村委通知不到位。问他们取消低保的原因,他们只说了解到我家里有姐姐和弟弟已经在社会上工作了,应该有能力养爸爸和供我读书了。但是,我家庭的真实情况是:爸爸年迈,且听力有障碍,家里只有一间一层高的房子,只有三室,我们一家四口连一人一个卧室都没能拥有,甚至没有厨房与卫生间。

      另外,我弟弟因为初中辍学,学历不高,在外面根本没有稳定的收入,我姐姐也是贷款完成的学业,现在她出来工作也有接近三万的贷款需要还,我跟镇民政局反映这个情况,他们回答说这个只看收入,不管支出,他们取消低保的理由是我家有两位劳动力,不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如果说只因为有两个劳动力,只看收入不管支出这个原因取消低保,这个理由不能让我真正信服。

回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09-05 08:28
已办结

苏**:

您好,您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信箱》的来信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06号)第四十六条“申请人若不服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出的不予认定低保和低保金调整减发、停发决定,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之规定,建议您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信访办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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