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创建20个以上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次以上
■养老机构院长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护理专业岗位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养老护理员等技能人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养老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每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本报讯 (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何明华)近日,自治区民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创建20个以上自治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次以上;养老机构院长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护理专业岗位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阵地。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机构四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分层、分批、分类组织培训,并对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学时进行了明确:养老护理员等技能人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养老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每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创新养老服务人才使用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畅通养老服务人才流动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机制。引导家政、物业、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参加相应层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打造梯次衔接、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等级认定制度、强化养老服务人才监管机制。指导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深入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引导在校生参评相应层次的职业技能等级或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优化薪酬待遇保障、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褒扬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并将工资分配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员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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