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益大
自2007年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民政局工作以来,我先后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岗位、局办公室岗位任职。工作期间,我有幸深度参与来宾市基层自治实践,推动兴宾区桥巩镇毛塘村创新建立 “五清单、六步骤” 议事工作法。该工作法入选全国基层治理示范案例,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让“遇事找协商”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有效激活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到局办公室工作后,我深知这一岗位既是服务全局的“幕后管家”,也是沟通上下的“桥梁纽带”。工作中,我协助局领导推动建立民政局机关 “四下基层” 制度,进一步明确民政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工作要求,为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积极推动民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全局向自治区民政厅报送7篇理论研究文章,其中2篇荣获三等奖、2篇获得优秀奖。
在我看来,劳模精神是劳动者在平凡岗位上追求卓越、无私奉献的价值追求与实践品格。对我而言,践行劳模精神,就是将民政“为民爱民”的核心理念贯穿履职全过程,切实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未来,我将继续笃定前行,以个人劳动的微光,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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