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救助专栏 > 知识库

群众如何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

2022-10-13 17: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答:(1)群众可以对低保公示情况提出异议,有异议且能提供有效线索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受委托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举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