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
标 题: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征集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的通知(桂民函〔2024〕671号) | |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4〕67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充分宣传展示广西社会组织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民生福祉改善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持续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广泛征集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各级依法登记或备案管理的社会组织。
二、案例内容
(一)社会组织助力“五个民政”建设优秀案例
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主动发挥功能作用,与民政重点业务同频共振、同向聚合、同步共达,积极参与“五个民政”建设,在助力兜底保障夯基、老龄事业协同、养老服务提质、儿童关爱守护、社会组织培优、公益慈善促进、地名文化保护、专项事务便民等方面展现积极作为、取得良好成效的实践案例(申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和取得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扶老、助幼、帮困、助残、产业、就业、消费、教育、医疗、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优先报送在国家和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享受待遇县成功实施的帮扶项目典型案例(申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三)社会组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
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加强行业调研、搭建服务平台、服务对外开放、积极建言资政、推动政策支持、强化行业自律、制发行业标准、培育行业人才、打造行业品牌等方面的实践案例(申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四)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案例
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类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实践案例(申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
(五)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2024年以来,社会组织参与培育乡村(社区)文化、开展民主协商、化解纠纷、移风易俗、乡村(社区)环境保护、基层群防群治、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的实践案例(申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
三、征集评审流程
(一)申报推荐。脱钩、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由社会组织向自治区民政厅自荐申报;实行双重管理的全区性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设区市、县(市、区)登记的社会组织优秀案例,由设区市民政局汇总筛选后统一向自治区民政厅推荐申报,每类优秀案例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不得低于2个、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报推荐须填写《案例申报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案例评审。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工作力量,对申报优秀案例进行评审,形成拟定名单。
(三)公示公告。自治区民政厅结合评审意见确定优秀案例评选结果,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mzt.gxzf.gov.cn)、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广西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申报推荐的优秀案例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案例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超过2000字,注重用数据说话,并附相关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自治区民政厅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二)各地、各社会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填写《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于10月12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政务邮箱shzzglj@mzt.gxzf.gov.cn。联系电话:0771-2441744。
附件:1.社会组织助力“五个民政”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
2.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优秀案例申报表
3.社会组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申报表
4.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案例申报表
5.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优秀案例申报表
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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