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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5〕868号)
发文字号:桂民函〔2025〕868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5〕868号)

2025-11-21 16: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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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医保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度国家第二批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函》(桂政数办发〔2025〕14号)要求,推动全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成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系统升级,推动民政、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统一出件,实现救助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流转”、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实现全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困难群众实现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层面

1.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梳理低收入人口认定、低收入人口监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会同具体事项责任单位,完成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事项配置、流程再造、系统优化、平台整合,统一发布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常见问题,组织协调业务系统升级、数据对接、上线测试运行等工作。加强对各地有关业务指导、培训,组织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自治区医保局:梳理享受参保缴费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待遇的对象和实施依据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3.自治区教育厅:梳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协调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推动相关系统与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梳理住房救助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5.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梳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二)市级层面

市级社会救助牵头部门统筹辖区内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和进度督促,加强对县(市、区)的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等。各相关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对应自治区级部门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有社会救助业务办理的,要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宣传、咨询和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三)县级层面

县级社会救助牵头部门统筹辖区内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低收入人口和临时救助审核认定。协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宣传、咨询和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等。

(四)乡镇(街道)级层面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认真做好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具体事项初审、核查(或审核认定)、公示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和咨询、帮办、代办等工作,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确保线下办理“只进一门”。

三、技术保障

(一)完成信息系统改造。按照《民政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工作指引》要求,依托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搭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与全区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赋码、办件结果回传、统一好差评等对接工作,并将其作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咨询、政策查询、申请办理的重要渠道,实现救助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二)推进部门协同。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动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等系统数据的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双向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服务功能有效运行。

(三)强化信息共享核对。进一步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依托全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扩大信息共享核对范围,实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跨部门信息高效核对、精准救助。

四、实施步骤

(一)2025年10月底前,梳理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完成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表单整合,统一审查标准和要点,形成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二)2025年11月中旬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办目录编制、实施规范编制等工作。

(三)2025年11月底前,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上线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含线下综合窗口受理端),配套编制发布线上操作说明等。

(四)2025年12月底前,开展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数据分析汇总,梳理群众办事常见问题,形成问答知识清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指导,提升并改进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级民政、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衔接,合力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业务规范、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职责分工,协同推动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加强监管协同。围绕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涉及相关服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讲好救助故事,推动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创新,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办事指南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申请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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