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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举行广西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1-11-23 17: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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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上午,自治区民政厅举行广西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祝广,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邵倩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黄少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吴华章、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蓝雁、自治区残联康复部三级调研员严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曾凡明主持发布会。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祝广介绍《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在全党全国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今天我们召开广西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借助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和影响力,将我区儿童福利事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群众传递,号召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借此机会,首先向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儿童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需求,整合公共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夯实基础设施,扩大服务供给,完善保障措施,着力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孤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要求,为“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编制我区“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儿童工作和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制度成果,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系统谋划今后五年我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吸纳相关部门和基层民政部门意见建议,使规划编制更为科学、民主。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儿童福利事业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区儿童福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目前,《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印发给各相关单位。《规划》共分为4章15节,并设置7个主要发展指标和2个工程项目专栏。


  第一章全面总结“十三五”我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成就,深入分析“十四五”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了“十四五”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儿童福利适度普惠迈出新步伐;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地区民政领域儿童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等4个“十四五”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7个方面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这些目标、指标的设置,体现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二章、第三章分别从“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和“加快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两个大的方面对“十四五”的儿童福利事业进行一系列谋划,既体现了民政工作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也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履行好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的核心要义。其中第二章“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部署了完善帮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制度、推进儿童助医助学保障工作、建立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分类安置制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收养规范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任务。第三章“加快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分别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机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等5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


  第四章提出了落实《规划》的保障及推进举措,确保形成工作闭环。主要阐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全面抓好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六项保障措施。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十四五”儿童福利规划提出了很多改革创新举措。比如,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有康复需求的儿童开展服务;建立孤儿成年后的分类安置制度;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完善“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县乡村三级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等等,充分体现了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突破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问题,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以《规划》为指导,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设施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加强协同,推动规划描绘的蓝图一年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成为美好现实,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新篇章!


  关于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我介绍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孤残儿童是弱势中的弱势,对于这些“国家的孩子”,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共同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切实维护了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权益。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儿童福利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 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儿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重病重残儿童比例不断上升,儿童在医疗、康复、特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需求十分迫切,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功能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难以集中优质资源提升专业水平。因此,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成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一项非常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


  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近日,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保障厅、医疗保障局、残联等15个部门根据民政部等14部委的统一部署,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动这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市级儿童福利机构要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提质升级,今后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孤残儿童原则上要由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要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安置;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将儿童集中养育职能上移后,要加快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职能转型,设置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面向全体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开展服务。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后,将更好地提高儿童福利领域机构资源使用效率,为病残孤儿提供更优质的保障,为健康儿童和轻度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成才环境,更好地发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阵地作用,更好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的重大风险。为强化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实施方案》对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和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工作推进时间进度安排。到2025年,我区将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建设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全区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儿童福利规划突出设置了指标专栏,提出了7项主要发展指标,请问这些指标的设置主要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祝广:发展指标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任务举措的量化体现,是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实施规划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儿童福利规划设置的7项主要发展指标一方面体现了民政部门兜底保障困境儿童的服务职责,解决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儿童福利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另一方面,要回应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新的职责和任务的需要。这7项指标当中有4项是约束性指标,比如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儿童福利设施”,就是对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每个县(市)至少有一处满足民政部门兜底监护需要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或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是要为履行好民政部门在政府保护中的牵头协调和监护兜底职责打下基础;“每个县(市)至少引进或培育一家提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一支志愿者队伍”,就是要推动加快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在4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不断解决一个个难点堵点问题,竭尽全力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广西广播电视台教育广播记者:年来,我区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上出台了哪些政策,“十四五”期间还会有什么新的举措?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蓝雁:近年来,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教育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关爱工作水平。一是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深入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这两类儿童入学需求,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据统计,2018—2020年全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046所,改扩建学校19803所次,建设校舍面积901万平方米,新增学位约50万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切实加强帮扶,落实教育资助。充分发挥学校阵地作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全程管理,督促指导各校认真落实师生结对帮扶制度,及时解决他们在生活上、学习上遇到的困难,努力弥补其家庭温暖缺失,切实做到优先资助、重点资助,确保贫困学生上学无忧。三是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坚持将这两类儿童作为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加强摸排、劝返、安置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失学辍学问题动态“双清零”目标。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9.8%,高标准完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


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将以《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抓手,会同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抓好精准识别和帮扶工作,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校园关爱、教育资助等政策,保障他们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南国早报记者:针对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升级,《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创新性的措施?

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邵倩波: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措施:一是明确了可以以儿童福利机构为参保单位为新入院儿童办理预参保登记,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解决了现在工作中新入院儿童户籍办理之前不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障的问题。二是对于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安置的儿童,除监护权全部转移之外,还提出了委托代养的模式,保证儿童能有一个更利于成长的环境,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向其他儿童福利机构内长期监护儿童、机构外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难家庭残疾儿童、被收养的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医疗和康复服务。四是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的养育模式,共享优质资源。个别养育儿童30人以下的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跨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设备功能和服务团队的作用,面向社会有需求的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等开展特教和康复服务。


人民网记者:医疗保障是广大困境儿童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请问广西如何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吴华章:广西医保部门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范,筑牢织密困境儿童医疗保障网,切实守护困境儿童生命健康。


一是精准发力,实现困境儿童应保尽保。通过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全额补助,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对困境儿童实现全覆盖,切实减轻困境儿童医疗费用负担。截至2021年10月底,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8.14万人,资助参保金额为4.16亿元,其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参保金额达513.16万元。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上可100%报销。其中在基本医疗保险普惠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倾斜,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覆盖到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医疗救助最高救助比例100%,年度救助限额最高可达10万元,有效解除了患病困境儿童就医费用的后顾之忧。截至2021年9月底,全区对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救助对象给予住院救助110.54万人次,支出住院救助资金13.07亿元;门诊救助195.89万人次,门诊救助资金1.75亿元。


三是全力提升医保结算服务质量,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采取的举措:打造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经办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行全区统一经办服务指南,异地就医备案等7个高频事项实现异地通办、就近可办;实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有效解决困境儿童就医垫资难、跑腿难、报销难的问题。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区在“十四五”期间,将如何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成年后的就业保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黄少坚: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是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十四五”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将加强对这部分群体成年后的就业帮扶,围绕他们就业意愿和实际困难,全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


一是做到精准摸底。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成年后就业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依托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开展认定工作,逐户调查登记,建立全覆盖、实名制的信息库,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动态,为提供精准的就业服务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吸纳这部分群体就业,按规定为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为困难毕业生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困难毕业生走好就业第一步。对有创业意愿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


三是强化精准培训。加强对达到劳动年龄、有培训意愿的孤儿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培训,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提高其就业技能推动实现就业,并按规定为他们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对困难毕业生开展“3+2”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即开展1场就业心态辅导、1场就业技能培训和1场求职实战演练,实地参与1次校园招聘活动和1次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帮助其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和职场适应能力。


四是强化精准服务。我们将继续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他们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信息推送服务,为他们搭建与用人单位交流的平台,并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对部分难以通过市场途径就业的,我们将统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其就业。


总之,全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年后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等群体成年后就业。


广西新闻网记者:残疾儿童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关注,请问如何有效利用儿童福利机构等儿童福利资源服务更多的社会残疾儿童?

自治区残联康复部三级调研员严华: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2021年10月联合下发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我区儿童福利机构应按照《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机构内康复业务用房、康复设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达到定点机构建设要求的,及时向县级以上残联提出定点机构评定申请,县级以上残联应会同当地民政、卫健等部门联合确定定点服务机构。


符合救助条件的社会残疾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就近就便自主选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成为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儿童福利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康复服务能力,敞开大门,向社会开放,对选择到本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社会残疾儿童提供及时、优质、有效的康复服务。


广西日报记者: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如何实现?


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邵倩波:大家知道,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服务对象拓展到全体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基层阵地,加快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可以优化配置和统筹使用民政儿童福利领域资源,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场所、设备等资源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充实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量。因此,《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有效整合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资源,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合理确定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职责的实体机构,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职责任务有机构负责、有人员办事、有场所落实、有经费保障。


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后,其服务群体更多、职责任务更重,转型后的未保机构要承担临时监护、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以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还要继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岗位设置,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未保机构专业水平和能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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