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将民生领域的“关键小事”办成百姓心头的“温暖大事”。“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被民政部评为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帮扶机制获全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推进会肯定推广。
多举措织密救助网络,持续提升民生兜底保障能力
一是适时提高标准,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2019年以来,市政府先后3次提高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和每人每年6800元,分别增长30.6%和78.9%。截至2024年底,全市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0.5万人、特困人员2.8万人,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9.67亿元。二是破除户籍壁垒,推动社会救助方便可及。南宁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地区,2023年12月率先在全区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将居住地申办低保对象范围放宽至所有区外户籍困难群众。截至2024年底,全市在非户籍地享受低保14480人,其中跨市6521人、跨省970人。三是凝聚部门合力,推动社会救助齐抓共管。2019年以来,医疗、教育、就业救助共惠及532.23万人次,资助经费28.24亿元;住房救助惠及22331户,补贴经费6.17亿元。
一是温情关爱困难老人。每年将“敬老惠民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助浴、家庭养老床位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设“长者饭堂”102个,开展特殊老年人助浴服务1万人次。二是真情帮扶特困人员。全市开展农村幸福院(原“五保村”)提升整治和特困人员关心关爱行动,筹措资金139.2万元,按照“十个一”(一个衣物柜、一把冷暖电风扇、一套餐厨具、一张适老用床、一个公共厨房、一个活动室、一个区分男女的卫生间、一台电视机、一套自来供水设施、一套小型消防设备)要求,从环境改善、房屋维护、家电家具采购等方面对38个农村幸福院(原“五保村”)进行设施环境提升整治。三是推行“救助+慈善”试点。率先在全区成立社区发展慈善基金,目前已有76个村(社区)与南宁市慈善总会签约设立村(社区)发展慈善基金。近5年来全市累计接收慈善捐赠1.3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超过1000万人次。
多渠道夯实救助根基,全面提升弱势人群关爱服务质量
一是有力保障困境儿童全面发展。投资1.99亿元开工建设了全区面积最大的集“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安置”一体化发展的南宁市儿童福利院新院。以民政部授予的“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示范基地为平台,面向社区残疾儿童开展手术治疗和康复服务2万余人次。二是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纾困机制。以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为契机,积极实施“不打烊”的救急救难服务模式,2019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求助人员43759人次。三是大幅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主动告知服务残疾人12791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目前为全区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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