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具用品研发、制作、装配工作;开展康复理疗、康复训练等综合康复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康复辅具中心)机构设置情况。自治区民政厅桂民发〔2007〕145号文批准设立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劳动人事科、业务科、康复科、南宁分部、行政后勤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20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61.8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9.62万元,下降22.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项目调减7.0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6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6.53万元,下降62.15%,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投资建设已完成,建设资金减少。
3.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1280.8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66.40万元,下降26.69%,主要原因是承接公益服务项目减少。
5.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83.1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6.29万元,上升106.94%,主要原因预收2022—2026年加油站5年的场地租金12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46.8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6.87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是当年无法实现收支平衡。
8.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208.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08.6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62.76万元,下降17.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按部门决算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8%,同比增加187.19万元,同比上升11.96%;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减少4万元,同比下降14.98%,主要原因是因柳州市医保系统升级,2021年11—12月医疗保险费延迟到2022年缴款;
3.住房保障支出4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9%,同比增加0.58万元,同比上升1.46%,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晋级增加的缴费基数变动;
4.其他支出393.66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38.94%,较上年减少646.33万元,同比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投资建设已完成,建设资金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3.74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承接购买服务项目收入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6.06%。其中:基本支出11.19万元,项目支出92.9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19万元,调减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01.19万元,调减7.01万元,支出决算为9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按本部门决算类级经济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93.6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6.53万元,下降62.1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3.6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上年结转3.79万元,调减410.13万元,决算为39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82%,较上年减少646.53万元,同比下降62.15%。主要原因是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投资建设已完成,建设资金减少。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55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8.9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5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1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设备设施项目经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1.5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45%。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设备设施”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1.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受客观条件影响外,都要能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设备设施”等3个项目进行自评:
1.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调减预算409万元,执行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累计支出162万元,完成大楼项目二装,达到可使用状态;二是调整支出,29万元用于大楼必要配套设施的维修改造,并于2021年完成预定改造目标。
2.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设备设施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采购结余回收1万,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大楼配套8-11楼病房设备设施采购,达到可入住状态;二是完成6~15楼帘采购安装,解决综大楼西侧受西晒问题,改善工作环境。
3.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自评分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调减7.01万,执行数为9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中心在职54人2021年度基本管理及支行维护。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考虑不够充分,预算项目资金偏差大;二是预算下达后,执行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立项前充分调研,更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二是预算下达后加快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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