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3年8月13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及宣传交流等工作。2016年8月,自治区编办批复核对中心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牌子,增加机构职责:负责民政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广西民政网站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员、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19年自治区编办批复核对中心增挂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增加机构职责:承担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储备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自治区编委核定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中心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捐助接收工作科。核对中心、信息中心及社会捐助接收的业务分别由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和捐助接收工作科按职责开展。
2021年年末在职在编11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专业技术高级1人,专业技术中级5人,专业技术初级2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728.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8.8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2.31万元,增长1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8.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2.31万元,增长14 %,2021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年中经批准新增一个民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从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也没有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728.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8.8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11万元,减少1.0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2.05万元,减少1.28%,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执行中合同节约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减少3.63%,主要原因是2021年存在人员变动,根据人员实际在岗月份足额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从而2021年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0.26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5.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37.0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于2021年追加预算经费后补缴,以及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故本项无数据。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8.8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11万元,减少1.04%。其中:基本支出228.04 万元,项目支出 1500.8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 %。
(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1%。主要用于在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经批准新增一个民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增加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 %。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追加了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8%。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0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于2021年追加预算经费后补缴,以及本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7.43万元,支出决算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3%。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2020年新增人员的职业年金于2021年追加预算经费后补缴,以及本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
(五)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6.87万元,支出决算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六)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11.14万元,支出决算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9%。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0年新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于2021年追加预算经费后补缴,以及本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9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1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3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3.9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的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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