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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2023-09-15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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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于2013813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及宣传交流等工作。20168月,自治区编办批复核对中心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牌子,增加机构职责:负责民政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广西民政网站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员、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19年自治区编办批复核对中心增挂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增加机构职责:承担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储备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自治区编委核定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中心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捐助接收工作科。核对中心、信息中心及社会捐助接收的业务分别由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和捐助接收工作科按职责开展。

2022年年末在职在编12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管理六级1人,正科级1人,专业技术高级2人,专业技术中级4人,专业技术初级2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52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0.6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8.25万元,减少12.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0.6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8.25万元,减少12.0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厉行勤俭节约,扎实做好过紧日子,减少了单位日常运行及管理经费支出,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安排,民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实行跨年滚动运行,项目在2022年签订合同后根据业务进度推进,部分项目合同接续至2023年依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从而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也没有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520.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09.2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9.67万元,减少12.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8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6.3万元,减少13.2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厉行勤俭节约,扎实做好过紧日子,减少了单位日常运行及管理经费支出,二是根据业务工作安排,民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建设项目部分子项目实行跨年滚动运行,项目在2022年签订合同后根据业务进度推进,项目合同接续至2023年依照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因此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14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27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是2022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以及新增在编在职人员,从而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7.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2022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以及新增在编在职人员,从而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故本项无数据。

5.年末结转和结余11.4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维护项目中一个子合同正在进行中,因受疫情影响根据合同服务进展情况于2023年度支付,已列支结转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2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9.67万元,减少12.71%。其中:基本支出246.1万元,项目支出1263.1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3%。主要用于在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91万元,支出决算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01万元,支出决算1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86万元,支出决算1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8%。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1.17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0.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0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0%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我中心人员预算绩效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预算绩效工作经验不足,项目部分指标设置有待优化;二是因对疫情整体影响面把握不足,部分项目指标值年初设定不够精准,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绩效自评分数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参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科学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工作,准确测算经费需求,科学编制单位预算项目,积极推进预算项目执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85分,一等,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007.1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006.5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99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配合下,单位认真贯彻中央、民政部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化服务工作质量,提升民政部门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完成全部绩效目标任务。一是确保2022年民政信息系统稳定运行,2022年民政业务无系统故障、停运事件发生,达成预期指标;二是全年民政网络系统运转稳定持续;三是民政信息系统全年未接到服务对象投诉事项;四是达成8个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试运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我中心人员预算绩效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预算绩效工作经验不足,项目部分指标设置有待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参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科学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的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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