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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2023-09-15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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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原广西民政研究所)于1996年4月12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根据《关于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桂民函[2019]1248号)文精神,中心主要职能为:一是开展民政工作理论研究。是承担《广西民政》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业务分工,设置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研究一室、研究二室、研究三室(信息宣传科)、《广西民政》编辑部。

2022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14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退休金已经移交社保发放。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49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3.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2.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6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也没有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经营业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493.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3.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2.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6.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4.09万元: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从而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故本项无数据。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万元,增长2.25%。其中:基本支出302.81万元,项目支出190.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5.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5万元,支出决算为40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2%。主要用于在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9.9万元,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18万元,支出决算为3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7%。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59万元,支出决算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8%。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2.57万元,支出决算1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9%。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39万元,支出决算2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比上年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比上年减少1.8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57万元,平均每辆0.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民政政策研究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2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调减部分预算经费;二是受疫情影响,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项目未开展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数据精准;二是合理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项目经费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为一等,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69.3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69.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6期《广西民政》编印、发放工作;二是完成自治区民政厅立项课题、基地科研、全区民政理论研究、聘请专家评审及成果出版等业务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支出未达100%,是因为有1个立项课题因课题组的原因未能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课题按时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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