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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2023-09-15 17: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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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以养老服务为主,给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民政养老树立良好口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接待与经营科、行政后勤科,成立有党支部和工会组织。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4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7万元,增幅21.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6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1.16万元,增幅17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为民政干部培训费,培训费金额由厅本级培训计划安排而定,2021年培训经费为56.52万元,2022年培训费为77万元,且2022年增加了80元万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92万元,增幅为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心营运维护需要,2021年申请两个项目,其中供水配电功能房修缮30万元,养老业务用房能力提升项目49.97万元。2022年申请养老综合楼空调设备更新24.89万元,消防整改前期费用25万元,养老综合楼业务用房修缮4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历年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23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减少30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自有收入大幅度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历年来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历年来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4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7万元,增幅21.5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2万元,增幅22%,主要原因虽然2022年受疫情影响事业收入大幅度减少,但因中心发展需求申请的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较2021年增加了101.16万元。

2.其他支出94.89万元。为2022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92万元,增幅为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心营运维护需要,2021年申请两个项目,其中供水配电功能房修缮30万元,养老业务用房能力提升项目49.97万元。2022年申请养老综合楼空调设备更新24.89万元,消防整改前期费用25万元,养老综合楼业务用房修缮45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6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1.16万元,增幅178%。均为项目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预决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民政业务培训费以及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4.8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92万元,增长18%。其中:项目支出94.89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用于养老综合楼空调设备更新、业务用房维修以及消防整改前期费用。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服务和一般公务活动交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8%;2022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4.8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9%;2022年度3个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7万元,占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导致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二是单位自有资金预算编制金额不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申报项目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二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种数据和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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