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区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部门决算由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10个直属预算单位决算构成,具体单位如下: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402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 |
402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
4020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 |
402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 |
402007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
4020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 |
4020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 |
40201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 |
402016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
402021 |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4020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484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70.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6.46万元,下降5.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14.6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69.70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视察广西时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鹿心社书记在民政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各类民生项目,相应增加预算投入;二是年内有新增人员以及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6.1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53.47万元,下降55.32%,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销售政策调整影响福利彩票销售量,导致可用于民政事业发展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应减少,且部分大型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接近竣工环节,所需基建资金规模相应减少。
3.事业收入4564.0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3.91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受松材线虫病疫情影响,自治区拉浪林场的松木无法砍伐销售。
4.其他收入1726.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1.18万元,增长17.03%,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属单位的门面租金、拉浪林场的旅游收入等有所增加。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8.6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66万元,下降89.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社福中心使用历年结余有效弥补收支缺口。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53.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28.04万元,增长624.03%,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工期延期,为确保项目顺利完工和完成竣工结算支付,尽早发挥社会效益,本部门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本年预算管理,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4842.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381.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88.48万元,增长13.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69.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9.20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一是贯彻国务院重要文件“支持广西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康养产业与医疗、旅游业融合发展,打响长寿福地品牌”的决策部署,追加2023中国-东盟大健康产业峰会暨大健康产业博览会有关经费;二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康养产业发展决策部署,实施广西重点产业链招商攻坚突破年行动,围绕“壮美广西·长寿福地”品牌宣传推介康养产业发展优势,追加广西康养工作有关经费;三是根据实际需求,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及其他人员等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344.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42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减少3人。
3.住房保障支出541.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44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减少3人。
4.其他支出3926.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儿童、救助等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13万元,增长24.48%,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基建项目工程进展加快,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支付;二是在上一年度未能结项的购买服务项目在2023年完成验收和支付。
5.结余分配446.9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7.10万元,下降44.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13.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15.48万元,下降65.3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跨年度实施的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在2023年底已全面完工并完成工程质量(预)验收。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0.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83.34万元,增长14.26%。其中:基本支出4756.33万元,项目支出8734.06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5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门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等,基本支出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通过财政追加的形式补足了人员经费缺口。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单位统发的在职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结余已按规定收回财政总预算,且本部门厉行节约,维修(护)费等部分办公运转经费略有结余。该科目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09.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预决算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在职工资性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82.4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预决算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在职工资性支出、单位日常运转、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80.91万元,支出决算为627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贯彻国务院重要文件“支持广西发展银发经济,推进康养产业与医疗、旅游业融合发展,打响长寿福地品牌”的决策部署,年中追加并使用2023中国-东盟大健康产业峰会暨大健康产业博览会有关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核对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婚姻证件加工合成、政府购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培训、会议和部分运转经费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厅机关本部门有在职人员退休,财政年中追加了相关的退休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自治区地名档案馆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等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47万元,支出决算为6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我厅直属非参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且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提高,从而增加退休支出。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1.3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有新增人员,以及正常的职级晋升引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有新增人员,以及正常的职级晋升引起的职业年金缴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和直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预决算差异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直属单位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组织区内养老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1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不编入年初预算,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办理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年初预算为13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承担为我区残障群体和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康复辅具专业配置和无障碍改造的康复公共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15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预决算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厅直属福利事业单位的在职工资性支出、编外人员经费、孤儿生活保障金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指导中心)年内救助对象减少。该科目主要用于直属单位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指导中心)用于救助对象伙食、医疗、护理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救助指导中心运转等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预决算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03万元,支出决算为6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直属单位新增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基数和福利待遇有所调整。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的参公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我厅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等。该科目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6.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增加人员、职工职级晋升等,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以及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追加绩效考评结算部分经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我厅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了退休费和抚恤金等。
(四)资本性支出2.1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德胜福利院年中调整资金用于购置专用设备。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926.2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13万元,增长24.4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26.20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5%。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2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跨年度实施的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在2023年底已全面完工并完成工程质量(预)验收,因此使用了2022年结转至2023年的“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经费”,有效盘活了部门存量资金。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上年情况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0%,比上年增加40.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因公出国(境)人次增加及新增购置1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73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由部门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申请预算追加),比上年增加17.03万元,原因是为根据自治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执行康养产业推介有关任务,我厅因公出国(境)人次增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签证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4.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4.98万元,原因是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2023年部门新增购置1部公务用车,而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经费支出。共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我厅干部职工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万元,原因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注重公务用车日常管护,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业务的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料、维修、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本级、10个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9.59万元,平均每辆3.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81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部署。民政部及其他部门到我厅调研来访活动增多,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8次,人次53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用途:一是用于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二是用于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兄弟省份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汇报、业务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35万元,降低3.0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43万元,增长7.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厅本级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7.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0.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3.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2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0.6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厅机关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林业生产用车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财政资金393599.77万元,执行数358439.3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年初共设置指标45个,实际完成43个,完成率96%,我厅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规范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财政资金项目142个,项目支出总额356786.9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5个,本级项目支出15476.1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7个,对下转移支付下达341310.81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3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53020.1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94%;8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168.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6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89%;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97.8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7%;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70%,项目资金已于年中收回财政。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完整,存在部分指标设置表述不够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指标内容与指标值不够匹配、指标难以量化考量等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活动无法如期开展,于年中暂缓或取消了工作计划,故调减相应预算资金;二是根据上级工作指示或结合客观实际需要,临时性增加了项目工作量,需调整追加项目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下一步我厅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以绩效自评管理工作经验为鉴,推动绩效管理工作从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年中绩效跟踪、年末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全方位实现把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624万元,执行数为3256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区400多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福彩情 学子梦”高三学生助学公益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彩公益金资助评选出的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受资助的高三贫困学生均获得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入学率达到100%,助力该群体圆梦大学,厚植福彩公益金为民情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厅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等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一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万元,“三无”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单位均能在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采购、资金核算、财务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执行,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近年来,财政部门及我厅开展的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厅项目支出绩效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在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和整体支出绩效考评中评为一等等级。此外,2023年我厅获民政部、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等次,为我区争取中央更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供有力依据。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我厅所属各单位预算绩效意识不断增强,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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