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主要职责: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及宣传交流等工作;负责民政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广西民政网站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区民政信息员、网络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储备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是自治区编委核定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中心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捐助接收工作科。核对中心、信息中心及社会捐助接收的业务分别由核对工作管理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和捐助接收工作科按职责开展。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623.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1.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08万元,增长5.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1.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1.08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经批准增加一个民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从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上年结余和结转,2023年有财政应返还额度11.42万元。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623.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23.1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3万元,增长7.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44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经批准增加一个民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18.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从而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1.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4.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1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3万元,增长7.55%。其中:基本支出305.31万元,项目支出1317.8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基本持平。该科目主要用于在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该科目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以及本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以及本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以及本年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提高。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以及本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该科目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实际在编在职人数增加,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2023年度开展业务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2023年度开展业务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4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2.5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1306.4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1306.4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00.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55%;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8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5%;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部分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积极参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科学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0.23万元,执行数为39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试运行;二是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初验合格;三是民政信息系统全年未接到服务对象投诉事项。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积极参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科学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开展社会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信息化建设、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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