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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29 11:5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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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于1996年2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主要职能是为自治区民政厅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承担厅机关委托的会务接待、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房产管理、水电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议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队管理等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是自治区编委核定全额拨款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总收入39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1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31.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1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增了一个其他运转类项目,从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94.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4.1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31.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21万元,增长36.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增了一个其他运转类项目,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编在职人员的社保基数下降,从而减少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1.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编在职人员的公积金基数下降,从而减少了住房保障支出。

4.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1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03万元,增长31.33%。其中:基本支出296.96万元,项目支出97.1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预决算差异主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该科目主要用于在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该科目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3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根据实际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根据实际追加了职业年金。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根据实际追加了医疗保险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根据实际追加了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该科目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预决算差异主要的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结构调整以及人员工资晋级晋档,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9%,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3%,比上年减少1.75万元,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2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97.1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97.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7.1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工作数量1项;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三是2023年3月底完成全部支出;四是残疾人保障金实际支出1.8万元;五是根据相关要求,完成了本单位2023年度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工作,保障了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六是残疾人士满意度为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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