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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29 12: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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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成立于1993年2月4日。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广西地名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是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全区地名档案及相关的专业资料。三是指导和监督全区各设区市、县(区、市)地名档案工作,开展地名档案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四是开发利用地名档案资料,为地名工作及有关方面提供服务,按期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受自治区民政厅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编研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3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4.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工作实际需求,各个项目比上年度略有增加,从而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将历年结余在报表中列示。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3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4.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04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晋级晋档,从而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7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减,从而减少了卫生健康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7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从而减少了住房保障支出。

4.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将历年结余在报表中列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7.6%。其中:基本支出155.78万元,项目支出178.2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8.68万元,支出决算为3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职级晋升,财政追加了人员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单位统发的在职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3.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预决算差异主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该科目主要用于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该科目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1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度工资结构调整以及正常工资晋级晋档,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预算内按实际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无预算无支出,故本项无数据。2023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支。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降低5.1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召开的会议较去年增加,会议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1.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78.2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78.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78.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存在绩效目标与指标偏离实际或者难以量化考量的问题,导致自评得分难以测算,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后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积极参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科学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民政档案开发利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广西地名故事(第一卷)》1200册出版工作,深入挖掘全区地名文化资源,传承弘扬优秀的地名文化,讲好广西故事、中国故事,坚定广西文化自信,为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志》1840册出版工作,对广西地名工作全面、系统的总结和记载,丰富和完善广西地名工作的历史档案及信息资料,填补广西“省级”地名志编纂的空白,使地名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壮美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广西地名词典·田阳区》800册出版工作,系统梳理田阳区各类地名,树立百色市县级地名词典编纂的范本,为其他县区开展地名词典编纂工作提供参考,以此带动其他县区开展地名词典编制工作;通过在《广西日报》刊登“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评比结果及文化宣传用品的发放,广泛宣传了广西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寓意美好、具有丰富内涵故事的地名,让人民群众知晓广西优秀地名文化,满足大众对地名文化的需求。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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