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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10-31 10: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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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以养老服务为主,给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民政养老树立良好口碑。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接待与经营科、行政后勤科,成立有党支部和工会组织。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404.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4.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02万元,下降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68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民政干部培训费拨款,本年度没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心营运维护需要,申请项目经费有所调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224.9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经济低迷,自有收入大幅度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经营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404.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4.9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5.02万元,下降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养老业务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0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民政干部培训费支出,本年度没有。

2.其他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心营运维护需要,申请项目经费有所调整。

3.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余分配,故本项无数据。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68万元,下降3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唯一科目“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89万元,下降2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与年初预算0万元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6.2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服务和一般公务活动交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15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投入财政资金75万元,解决2023年养老业务开展所需经费,保障中心养老业务正常运行;二是该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养老业务用房经费得以保障,养老服务能力提高,获得入住老人一致好评。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导致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二是单位自有资金预算编制金额不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申报项目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二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种数据和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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