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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8 17: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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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厅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确定、公布全区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部门决算由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10个直属预算单位决算构成,具体单位如下: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402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本级

402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402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

40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

40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402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

402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

402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

4020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402021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40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161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72.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98.18万元,下降13.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1.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73.35万元,下降14.39%,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上年末部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作列支结转处理,而本年末结转资金作未列支结转处理,统计口径不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2.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3.83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接近竣工环节,基建资金规模减少。

3.事业收入4401.2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2.80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拉浪林场受松材线虫病疫情影响未完全消退和桉树林木蓄量出现断层,林木采伐量减少,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木材销售价格低迷影响,作为主要事业收入的全年木材销售收入减少。

4.其他收入947.8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8.20万元,下降45.09%,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土地征收补偿及青苗补偿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1149.9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1.34万元,增长6075.94%,主要原因是部门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益。

6.上年结转和结余992.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60.81万元,下降57.83%,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逐渐减小。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161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364.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17.18万元,下降8.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7.5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41.47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年度临时性工作调整和自治区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69.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17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新增在职人员和部分人员职级晋升,收入总额相应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卫生健康支出总量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47.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新增在职人员和部分人员职级晋升,收入总额相应增加,按比例计提的住房保障支出总量相应增加。

4.其他支出2819.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60万元,下降28.19%,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度实施的购买服务项目于本年度结项,部分基建项目工程进度接近竣工环节,费用支出较上年相应减少。

5.结余分配7.2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39.78万元,下降98.3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年末结转和结余243.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0.69万元,下降76.02%,主要原因是调整跨年度实施项目的预算安排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减少年末结转结余规模。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2.5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27.86万元,下降10.58%。其中:基本支出5019.63万元,项目支出7042.9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厅机关人员变动和职级晋升等,基本支出的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通过财政追加的形式补足了人员经费缺口。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单位统发的在职工资性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52.9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结余已按规定收回财政总预算,且本部门厉行节约,水电费等部分办公运转经费略有结余。该科目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1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我厅机关服务中心减少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内实有人员。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在职工资性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9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招标后的采购结余已调整收回。该科目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年检初审和社会组织评估服务、社会组织审计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81.5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自治区地名档案馆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在职工资性支出、单位日常运转、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486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将部分旅居康养产业推介大会推迟至2025年举办,部分项目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和项目结余收回财政。该科目主要用于民政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婚姻证件加工合成、社会救助双随机核查服务、培训、会议和部分运转经费等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4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主要是厅机关年内有退休人员去世。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自治区地名档案馆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等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1.9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主要是厅直属非参公事业单位有在职人员退休,财政年中追加了相关退休经费。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主要是年内有在职人员退休。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主要是年内有在职人员退休。该科目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和直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不编入年初预算,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办理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年初预算为15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承担为我区残障群体和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康复辅具专业配置和无障碍改造的康复公共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0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自治区德胜福利院贯彻落实紧日子要求,节省经费开支。该科目主要用于厅直属福利事业单位的在职工资性支出、编外人员经费、孤儿生活保障金等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盘活存量部门预算资金,将其他项目结余调整至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预算,以解决支付林业生产劳务费用、采购林业抚育用桉树苗等资金缺口。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指导中心)用于救助对象伙食、医疗、护理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救助指导中心运转等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补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为规范管理,自2024年起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孤儿基本生活费从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列支。该科目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主要是厅机关年内有在职人员退休,实际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略少于年初预算安排金额。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03万元,支出决算为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直属单位新增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基数和福利待遇有所调整。该科目主要用于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的参公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调整。该科目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9.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增加、职工职级晋升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8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预决算基本一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19.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60万元,下降28.1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19.60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948.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广西建工集团未完成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的消防整改工作导致项目未能按期交付我厅使用,因此活动中心无法按计划进行物资采购和开办运营。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6%,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减少32.8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审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比上年减少17.32万元,原因是年度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有关民政工作任务执行计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的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签证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比上年减少6.30万元,原因是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车型不同于2023年。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应急保障。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比上年减少7.03万元,原因是我厅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注重公务用车日常管护,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促进、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自治区民政厅本级、10个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2.56万元,平均每辆2.6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0%,比上年减少2.21万元,原因是根据工作部署,民政部及其他部门到我厅调研来访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1次,人次41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用途:一是用于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二是用于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兄弟省份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汇报、业务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51万元,减幅11.1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30万元,降低8.89%。主要原因是:我厅本级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支出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4.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5.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81.2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林业生产用车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1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财政资金15018.64万元,执行数14123.6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年初共设置指标71个,实际完成61个,完成率85.92%,未完成的指标中有6个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故无法进行绩效自评。我厅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意识,规范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财政资金项目147个,项目支出总额363563.8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6个,本级项目支出11136.4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1个,对下转移支付352427.45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49974.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6.8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26%;2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378.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7.0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68%;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31.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1%;7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80.0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自评佐证材料不够充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部分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量化程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加强自评复核工作,对填报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项目及时修改完善,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624.00万元,执行数为331968.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区400多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福彩情 学子梦”高三学生助学公益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8.90万元,执行数为378.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彩公益金资助评选出的600多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受资助的高三贫困学生均获得全日制本科院校或高职高专院校录取,入学率达到100%,助力该群体圆梦大学,厚植福彩公益金为民情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厅已组织对“政府购买儿童保护和社会救助专线运行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部门评价,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中,预计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近年来,财政部门及我厅开展的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厅项目支出绩效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通报,我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和整体支出绩效考评评为“二等”等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市县项目、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项目、围墙维修改造项目、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复核等级均为“一等”等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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