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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2025-08-20 09:4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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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竞赛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是自治区民政厅正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教务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6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7.0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9万元,下降11.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8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2.25万元,下降49.5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位于厅机关办公大院内,为方便管理,自2024年起由厅机关实施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的物业管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此项无数据。

3.事业收入216.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48万元,增长61.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培训班次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5.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704.3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银行利息收入、中国电信机房场地租赁费等增加。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将历年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6.上年结转和结余8.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解决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于2023年年底新增预算项目“围墙维修改造项目”,根据合同约定2024年年初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6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8.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95万元,下降13.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年度临时性工作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0.65%,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本单位增加1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有所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本单位增加1人,按比例计提的住房保障支出总量相应增加。

4.其他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资金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5.结余分配7.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积极盘活存量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需求,无需结转维修改造项目结余预算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干部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5.46万元,下降44.63%。其中:基本支出45.56万元,项目支出97.66万元。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民政部将原定于2023年开展的全国竞赛事宜推迟到2024年初,我单位2024年无需开展相关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选拔赛业务。该科目主要用于中心管理及运转经费、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655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预决算基本一致。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事业单位有新增人员引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财政追加。该科目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纳。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单位新增在职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单位新增在职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该科目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3年12月本单位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4年度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修费减少,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比上年减少2.91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量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培训交流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7万元,平均每辆0.0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与上年度持平,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7.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为财政资金。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6个,均为本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97.66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2.5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3.79%;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5.1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6.2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管理方面尚存提升空间。具体表现为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中,效益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够完备,尤其是一些定性指标缺乏系统性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导致后期需要多次补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持续深化绩效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重点做好强化事前谋划,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职业技能竞赛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9.5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协助区厅组建广西代表队,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公墓管理员、遗体火化师、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五个赛项决赛,先后牵头制定《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广西参赛选手强化训练工作方案》《自治区民政厅组队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赛前强化集训,做好师资联系、课程设计、食宿安排、后勤服务以及制作广西参评全国决赛组织奖评选材料等各项工作。广西代表队派出10名选手、8名教练员、5名裁判员,荣获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优胜奖2名、全国优秀教练员3名、“全国技术能手”3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荣获组织奖二等奖,获奖人数和获奖等次均位居全国前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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