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全区各救助管理机构跨区域、跨省接送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服务;开展林业生产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拉浪林场是自治区民政厅所属的正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桂民函〔2024〕885号)精神,单位内设机构为17个,主要包括办公室、党群人事科、财务科、救助管理科、救助服务科(跨区域接送协调科)、公墓管理科、营林科、林政资源管理科、市场营销科、产业发展科、安全生产与防火办公室、后勤科、纪检监察室、加峰分场、板江分场、冲谷分场、竹仓分场。成立有党委、工会等党群组织。
第二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45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6.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37.44万元,下降20.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3.0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0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配套设施改造更新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4万元,增长460.4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及配电房相关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等资金。
3.事业收入1693.8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0.73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木材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4.其他收入524.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7.91万元,下降63.87%,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河池市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682.3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2.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木材销售价格下跌及木材采伐指标限额,使本年收不抵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人员经费和林业生产等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5.0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以前年度结转的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项目“养生养老小镇奖补资金”和“森林生态文化旅游核心示范区专项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453.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99.4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0.14万元,下降1.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3.99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年度临时性工作调整以及退休10人。
2.卫生健康支出85.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10人导致按比例计提的卫生健康支出总量相应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58.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43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10人,收入总额相应减少,按比例计提的住房保障支出总量相应减少。
4.其他支出154.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4万元,增长460.4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程”及“配电房相关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和“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工程”项目结算尾款等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5.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收支无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154.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4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未完成实施项目“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结转。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4.08万元,增长2.8%。其中:基本支出236.98万元,项目支出1016.05万元。
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该科目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不编入年初预算,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办理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该科目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配套设施改造更新项目”和“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等。该科目主要用于救助对象伙食、医疗、护理、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林业生产费用、机构运转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及救助管理工作区域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9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不编入年初预算,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办理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4.7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4万元,增长460.4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4.75万元。
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8%。
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年年中追加预算救助工作区域“配电房相关设施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业务较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自治区拉浪林场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的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自治区拉浪林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收入,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故本项无数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救助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及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等工作业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次,人次157次,自治区拉浪林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拉浪林场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8.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5.7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自治区拉浪林场共有车辆1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生产用6辆皮卡车、其他业务用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自治区拉浪林场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自治区拉浪林场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1170.8万元。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7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设置水平不高;二是对绩效自评工作不重视,部分项目自评质量不高;三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时间长以及造林季节性要求等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编制,提高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水平;三是强化零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四是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五是加强实地检查督导,提高预算绩效精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2.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7.99万元,执行数为67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7.99万元,执行数为67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完成造林3097亩,完成林木抚育24335亩,完成林区道路复俢和新开路40.3公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招投标耗时长,项目推进慢;二是林业生产服务项目提升检查验收流程中,分场责任不明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明确专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进一步明晰验收流程中分场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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