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以养老服务为主,辅以民政干部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接待与经营科、行政后勤科,成立有党支部和工会组织。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8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8.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83.28万元,增幅20.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08.96%,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促进民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4.事业收入226.5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经济低迷,自有收入增长有限。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经营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收入,故本项无数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故本项无数据。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88.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8.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83.28万元,增长20.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变动和职工工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未细化到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本年度为规范财务管理,编制预算时已细化到卫生健康支出,因此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未细化到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本年度为规范财务管理,编制预算时已细化到住房保障支出,因此数据统计口径有变化。
4.其他支出156.72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08.9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资金规模较大的消防改造项目。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结余分配,故本项无数据。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故本项无数据。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唯一科目“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养老业务正常运转。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6.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72万元,增长108.96%,增长幅度较大原因在于2024年度新增资金规模较大的消防改造项目。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6.7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下的唯一科目“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工程款项略有结余。主要用于养老综合楼消防整改和养老业务用房物资购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与年初预算0万元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6.6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服务和一般公务活动交通;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财政资金项目共4个,均为自治区本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261.72万元。项目中无非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均评为一等等级,涉及资金261.7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科学,导致自评结果未能充分反映实际成效;二是部分项目因执行进度滞后,未能按期完成既定绩效目标或未适时对目标进行动态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审核,确保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符合实际;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绩效指标应用,严格参照标准模板设定指标及目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楼消防整改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6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完成中心养老综合楼消防整改,规范消防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民政养老的服务质量,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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