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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2-17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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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中央、广西关于民政民生方针、政策;研究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相关理论及方针、政策;承担民政厅重点课题的计划、立项、实施、验收和全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及成果汇总工作;承担民政部和民政厅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工作;负责在桂设立的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管理工作。

(二)承担志鉴编修工作;承担《广西民政》编辑出版和《民政参阅文件》等简报资料编辑工作。

(三)承担《广西民政信息》编辑工作;负责全区民政宣传工作及党委信息、政务信息报送等。

(四)参与民政厅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参与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调研和相关会议筹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一室、研究二室、研究三室(信息宣传科)、《广西民政》编辑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489.79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3.11%。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489.79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3.1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489.79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减幅3.11%。其中:基本支出310.2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3.34%,同比增加17.86万元,增幅6.11%;项目支出17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6%,同比减少33.56万元,减幅15.7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3%,同比减少17.87万元,减幅3.78%;

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同比增加0.83万元,增长6.60%;

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4%,同比增加1.34万元,增长6.57%;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10.2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3.34%,同比增加17.86万元,增幅6.11%,主要是由于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导致的工资性支出、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7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6%,同比减少33.56万元,减幅15.7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489.79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3.1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489.7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3%。

2.卫生健康支出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

3.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4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3.34%;项目支出179.55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6.66%。按功能科目分:

(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0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93%。主要用于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之外的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2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31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经济科目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工资福利支出26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中:

1.基本工资6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1.08%。

2.津贴补贴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85%。

3.奖金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24%。

4.绩效工资11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37.29%。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4%。

6.职业年金缴费1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67%。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4.32%。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41%。

9.住房公积金2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其中:

1.办公费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3%。

2.印刷费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1%。

2.邮电费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64%。

3.差旅费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77%。

4.维修(护)费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11%。

5.会议费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43%。

6.培训费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15%。

7.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06%。

8.劳务费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06%。

9.工会经费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7%。

10.福利费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38%。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01%。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7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退休费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87%。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2.92%。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1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该表数据为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该表数据为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中心运行经费预算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邮寄费、差旅费、党建工会等活动经费、其他交通经费及广西民政发展成就展厅更新维护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8.03万元,同比增长7.02万元,增长33.41%,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其中:货物类采购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9.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实有在编车辆1辆,为2007年购置的一般公务用车,原值25.47万元。本单位没有超过单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编委桂编〔1996〕48号文赋予本单位的职能任务。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论文)评选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办发〔2021〕5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办发〔2021〕5号)等开展相关工作。

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项目,该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125万元。其中:一、《广西民政》杂志内部刊物出版、发行;二、开展全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论文)评选。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优秀成果,对质量较高的成果分三个档次给予资助。凝聚力量,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三、开展20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借助社会各界研究力量,围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民政业务及工作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四、编纂出版《广西民政理论与实践(2022)》和《广西民政重大课题研究(2022)》两部专集,各印刷1000册,将年度优秀调研成果集结出版,为全区民政系统提供参考,进一步宣传民政工作成效。五、购买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费,完成当年课题和参评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提高研究成果质量。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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