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民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桂民发〔2007〕143号)精神,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124号)精神,培训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教务科、财务科,核定编制10名。实有预算编制人员4人。
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公文起草、审核、报送、文件归档和工作规划、工作目标的拟定、执行和总结。
教务科主要职能:负责民政机构培训业务策划、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负责中心党建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并对班子议定事项进行督办和检查落实。
财务科主要职能: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拟制定中心经费预算决算、使用计划、采购计划和预算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外接待、后勤保障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65.07万元,同比减少99.18万元,下降27.1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事业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65.07万元,同比减少99.18万元,下降27.1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6万元,同比减少108.3万元,同比下降49.83,主要是2023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费相应减少,同时财政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事业收入147.71万元,同比增加9.12万元,同比增加6.17%,主要是2023年培训班次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65.07万元,同比减少99.18万元,下降27.16%。其中:
基本支出6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8%,同比减少6.25万元,同比下降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296.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12%,同比减少92.93万元,同比下降31.38%。2023年财政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65.07万元,同比减少99.18万元,同比下降27.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6万元,同比减少108.3万元,同比下降49.83,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7.3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13%,同比减少106.15万元,同比下降49.76%,主要原因减少人员减资。
2.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1%,同比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52.9%,主要原因减少人员减资。
3.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同比减少1.33万元,同比下降52.98%,主要原因减少人员减资。
支出同比较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此外,2023年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1%;项目支出16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9%。按功能科目分:
(一)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66万元。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五)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均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反映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经济科目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2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1.9%,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中:30101基本工资20.9万元,30108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5 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4万,30113机关事业住房公积金缴费2.51万元。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其中:
30201办公费1.2 万元,30202印刷费0.8万元,30204手续费0.15万元,30205水费0.3万元,30206电费0.8万元,30207邮电费0.95万元,30211差旅费0.65万元,30213维修(护)费1.2万元,30215会议费0.84万元,30216培训费0.2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11万元,30226劳务费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0.42万元,30229福利费0.7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2万元,30229其他交通费6.9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
30302退休费0.66 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73万元,同比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6.62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1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其中,办公费1.2 万元,印刷费0.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0.65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0.84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2万元、其他交通费6.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6.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6.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合:469.74万元,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债合计61.24万元;净资产合计408.49万元。其中: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轿车1辆,公务用客车1辆,其他车辆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职业技能竞赛经费80万元。开展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积极参与民政部举办的各类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技能大赛为引领,弘扬工匠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民政技能人才队伍。
绩效目标:2023年将在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抓好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假肢(矫形器)、殡葬、儿童护理、养老护理等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竞赛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努力,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重要。竞赛项其中:1.假肢(矫形器)装配工职业技能竞赛40万元;2.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4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