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2023年,财政部、民政部共下达我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其中:2022年11月14日,《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0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499万元;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2号)下达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937万元。
中央资金下达文件中,对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的支出方向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安排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5,203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79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2,604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1,522万元(其中包含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资金1,097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425万元)以及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312万元,以上合计12,436万元。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60号)规定,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转移资金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营利活动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2.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文时随同下达了资金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等。
(2)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3)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儿身体状况。
(4)支持完善殡葬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支持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通过梳理财政部下达的资金文得知:2023年度,中央下达至自治区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共16个,其中包括:产出数量指标11个,产出质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2个,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3年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来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户) |
≥13300户 |
财社〔2023〕62号 |
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 (人次) |
≥2400人次 | |||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个) |
≥2个 | |||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台套) |
≥8台套 | |||
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人数(人) |
≥50人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600人 | |||
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个) |
≥1个 | |||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人) |
≥30人 | |||
推进新建殡葬项目前期工作(个) |
≥38个 | |||
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个) |
≥2个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个) |
≥20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 |
明显提高 |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
明显提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 |
≥90% |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
≥85% |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分3批次分解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各批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2〕151号)下达各市、县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1,499万元,具体包含:老年人福利类5,151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630万元、儿童福利类2,127万元、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示范点1,189万元、社会公益类1,402万元(其中包括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方向991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向411万元)。
2023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3〕75号)下达各市、县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885万元,其中包含:残疾人福利类165万元、儿童福利类477万元、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23万元、社会公益类120万元(其中包括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06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14万元)。
2023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桂财社函〔2023〕118号)追加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2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方面支出。
综上所述,2023年度自治区共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03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79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2,604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1,522万元(包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097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42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312万元。通过梳理自治区下的资金文得知,自治区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省内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资金分配情况 | ||||||
合计 |
老年人 福利类 |
残疾人 福利类 |
儿童 福利类 |
社会公益类 |
乡村振兴衔接专项 | ||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 ||||||
合计 |
12,436.00 |
5,203.00 |
1,795.00 |
2,604.00 |
1,097.00 |
425.00 |
1,312.00 |
厅本级 |
52.00 |
52.00 |
- |
- |
- |
- |
- |
南宁市 |
1,015.50 |
547.00 |
- |
293.00 |
52.00 |
53.50 |
70.00 |
柳州市 |
797.50 |
377.00 |
- |
148.00 |
78.00 |
59.50 |
135.00 |
桂林市 |
1,300.40 |
716.00 |
200.00 |
199.00 |
78.00 |
42.40 |
65.00 |
梧州市 |
568.70 |
270.00 |
- |
216.00 |
26.00 |
21.70 |
35.00 |
北海市 |
685.70 |
138.00 |
410.00 |
66.00 |
26.00 |
10.70 |
35.00 |
防城港市 |
225.10 |
61.00 |
80.00 |
48.00 |
26.00 |
10.10 |
- |
钦州市 |
793.90 |
380.00 |
180.00 |
170.00 |
- |
28.90 |
35.00 |
贵港市 |
1,049.20 |
461.00 |
200.00 |
302.00 |
26.00 |
25.20 |
35.00 |
玉林市 |
1,302.50 |
503.00 |
262.50 |
417.00 |
52.00 |
33.00 |
35.00 |
贺州市 |
411.60 |
177.00 |
- |
89.00 |
52.00 |
23.60 |
70.00 |
百色市 |
1,689.00 |
519.00 |
362.50 |
203.00 |
261.00 |
33.50 |
310.00 |
河池市 |
1,539.60 |
556.00 |
100.00 |
258.00 |
235.00 |
42.60 |
348.00 |
来宾市 |
468.00 |
234.00 |
- |
90.00 |
52.00 |
23.00 |
69.00 |
崇左市 |
537.30 |
212.00 |
- |
105.00 |
133.00 |
17.30 |
70.00 |
2.省内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我区结合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对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2023年度,本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57个,其中包含:产出数量指标16个,产出质量指标15个,产出时效指标2个,产出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3个,满意度指标10个,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省内分解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目标来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户) |
≥13300户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人数(人) |
≥150人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时长(天) |
≥3天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人次) |
≥2400人次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个) |
≥2个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 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台套) |
≥8台套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人数(人) |
≥50人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600人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区级调增指标值为≥1800人) | ||
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个) |
≥1个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人) |
≥30人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推进新建殡葬项目前期工作(个) |
≥38个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个) |
≥2个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数量(个) |
≥20个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工人才培训人数(人) |
≥50人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开展社工站督导评估(个) |
≥10个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数量(个) |
≥38个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精康服务项目完成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验收、购置的设备质量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孤儿助学资金按时拨付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购置达标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完成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工人才队伍培训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督导评估验收合格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县补助率(%)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培训结业率(%) |
95%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时效指标 |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 |
1个月内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项目支出时间 |
2023年12月底前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 |
明显提高 |
(财社〔2023〕62号)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
明显提高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能力 |
进一步提升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 |
进一步提高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精神障碍患者幸福感、获得感 |
进一步提升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提高儿童保障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 |
进一步提高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孤儿生活保障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殡葬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进一步提升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能力 |
稳步提升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 |
进一步提升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 水平 |
进一步提高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养老服务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使老年人获得幸福感、归属感 |
明显提高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 |
≥90%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
≥85% |
(财社〔2023〕62号);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区级调增指标值为≥90%) | ||
接受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接受集中照护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相关设备使用者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家属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工人才培训对象调查 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桂财社〔2022〕151号) (桂财社〔2023〕75号) | ||
培训学员满意度(%) |
≥90% |
(桂财社函〔2023〕118号) |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共安排我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转移支付资金12,436万元,实际资金到位12,4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老年人福利类5,203万元;残疾人福利类1,795万元;儿童福利类2,604万元;社会公益类(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097万元;社会公益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与乡村振兴衔接专项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合计1,737万元,其中社会公益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调剂后的预算资金为56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调剂后的预算资金为1,172万元。截至2023年末支出4,519.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6.34%。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执行数为1,473.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8.32%;残疾人福利类执行数为948.83,预算执行率52.86%;儿童福利类执行数为1,213.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6.58%;社会公益类(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执行数为386.7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26%;社会公益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执行数为185.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78%;乡村振兴衔接专项执行数为312.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6.63%。
项目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金额为19,804.8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2,973.33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1,731.64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305.19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2,285.40万元,包括社会公益类(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815.38万元,社会公益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470.02万元;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509.32万元。截至2023年末支出10,644.6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3.75%。
项目整体执行率偏低,原因如下: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采购时间较晚,导致资金难以支付;二是部分项目未能在当年如期正常开展;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期间资金拨付不及时;四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部分资金将于2024年支付。
表4 全区各地资金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3年预算安排 |
结转结余资金 |
合计 | ||||||
预算 下达数 |
当年 支出数 |
执行率 |
年初结转 结余数 |
结转结余支 出数 |
执行率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支出数 |
执行率 | |
全区合 计 |
12,436.00 |
4,519.12 |
36.34% |
19,804.88 |
10,644.63 |
53.75% |
32,240.88 |
15,163.75 |
47.03% |
自治区 本级 |
52.00 |
51.60 |
99.23% |
- |
- |
- |
52.00 |
51.60 |
99.23% |
南宁市 |
1,015.50 |
162.78 |
16.03% |
2,153.33 |
991.90 |
46.06% |
3,168.83 |
1,154.68 |
36.44% |
柳州市 |
797.50 |
312.73 |
39.21% |
1,732.39 |
548.05 |
31.64% |
2,529.89 |
860.78 |
34.02% |
桂林市 |
1,300.40 |
393.56 |
30.26% |
2,516.98 |
1,560.86 |
62.01% |
3,817.38 |
1,954.42 |
51.20% |
梧州市 |
568.70 |
204.53 |
35.97% |
1,111.55 |
311.41 |
28.02% |
1,680.25 |
515.94 |
30.71% |
北海市 |
685.70 |
492.88 |
71.88% |
2,567.08 |
1,840.22 |
71.69% |
3,252.78 |
2,333.10 |
71.73% |
防城港 市 |
225.10 |
140.56 |
62.44% |
217.39 |
128.73 |
59.22% |
442.49 |
269.29 |
60.86% |
钦州市 |
793.90 |
249.88 |
31.47% |
1,039.57 |
556.01 |
53.49% |
1,833.47 |
805.89 |
43.95% |
贵港市 |
1,049.20 |
319.31 |
30.43% |
662.02 |
457.98 |
69.18% |
1,711.22 |
777.29 |
45.42% |
玉林市 |
1,302.50 |
282.12 |
21.66% |
1,549.64 |
660.10 |
42.60% |
2,852.14 |
942.22 |
33.04% |
贺州市 |
411.60 |
144.15 |
35.02% |
414.83 |
246.22 |
59.35% |
826.43 |
390.37 |
47.24% |
百色市 |
1,689.00 |
626.10 |
37.07% |
2,052.04 |
768.01 |
37.43% |
3,741.04 |
1,394.12 |
37.27% |
河池市 |
1,539.60 |
721.28 |
46.85% |
1,554.08 |
1,145.17 |
73.69% |
3,093.68 |
1,866.45 |
60.33% |
来宾市 |
468.00 |
157.10 |
33.57% |
1,383.35 |
862.68 |
62.36% |
1,851.35 |
1,019.78 |
55.08% |
崇左市 |
537.30 |
260.54 |
48.49% |
850.64 |
567.28 |
66.69% |
1,387.94 |
827.82 |
59.64% |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公共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民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我厅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11号)等管理办法,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4号)等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项目财务制度基本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1.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规〔2020〕4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中央财政补助的福彩公益金,在不改变其规定使用方向的前提下的分配原则为:福彩公益金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项目法分配或因素法分配。其中:每年按因素法分配的额度,不低于当年实际可分配额度的60%;每年按项目法分配的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可分配额度的40%,当年项目安排实际需求超过可分配额度的部分,从下一年度项目法分配可用额度中优先安排;当年可分配额度大于实际需求的部分,并入当年因素法额度分配。2023年度广西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形采用项目法、因素法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进行分配,其中按项目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助市县781万元;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1,655万元,包括厅本级资金52万元、补助市县资金11,603万元。项目资金分配方式科学,资金分配范围及分配标准符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2.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广西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广西在收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后,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并在收文后30日内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绩效目标正式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项目资金下达及时、程序规范,符合制度规范要求。
3.资金拨付情况
各市、县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进行核算,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为:市县民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支付申请,经系统校验或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审核通过后,经一体化系统发送支付凭证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凭证直接支付资金到最终收款人。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合规,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
4.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我区分两批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文件,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23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其中包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衔接专项5个方面的支出,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按照上级下达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共支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5,163.75万元,执行率为47.03%;按资金来源划分:2023年度资金4,519.12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0,644.63万元;按支出方向划分: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334.85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685.83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2,185.89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1,891.63万元,乡村振兴衔接专项1,065.54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规〔2020〕4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自广西在对下分配资金时应同步分解下达分区域或分项目绩效目标。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在细化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并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范畴,指导各地加强公益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监控评估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年度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各级支出责任均按要求规范履行。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1.老年人福利方面,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实施老化改造;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及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目标2.残疾人福利方面,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构服务水平。目标3.儿童福利方面,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儿身体状况。目标4.社会公益类方面,支持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支持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目标5.支持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民政力量。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1.在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方面,我区不断增加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一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年为全区1936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显著提升;二是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82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7%,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率97%、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率98%,配置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柜等防护物资290件/套,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三是已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5个,覆盖率100%;四是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351人次,养老护理员工作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五是支持依托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建成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的区县6个,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52832人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显著提高;六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养老机构28个,养老服务设施25个,提升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七是支持养老机构评定及服务质量百分制考核,其中,养老机构等级评定3个,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百分制考核41个,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完成率100%。
目标2.在残疾人福利类方面,我区持续加大残疾人关爱工作,不断提升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支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23年服务登记康复对象人数1580人次,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15个。二是支持开展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北海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如期完成主体框架结构、预埋管网基建工作;防城港、钦州、玉林市已完成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前期设计及勘察等工作;百色市福利医院康复楼因出现调整项目用地等情况,暂未完成前期工作,已于2023年调整项目资金至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三是支持钦州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0名重度残疾人落实照护服务。
目标3.在儿童福利类项目方面,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本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为全区2243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帮助孤儿减轻了经济负担,助力孤儿学子筑梦未来。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全年支持儿童福利机构11个,配置消防、厨房等设施设备213台/套;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个,配置日常办公、功能室等设备260台/套;支持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龙胜、都安2个,配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项。同时推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有序实施,2023年为全区43人(61人次)符合资助范围的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目标4.在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上,一方面,各市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23年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9个,开展社工人才培训及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评估工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区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253个,覆盖率达100%。持证社工总量达到15355人,比2020年的6522人增长了135%。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培育2.8万多名志愿者骨干,带动150多万名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通过社区慈善服务站链接社会慈善资源超8000万元,全区累计服务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超630万人次。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其中:支持新建殡仪馆29个、改扩建殡仪馆10个,更新改造火化炉8个,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10个,购置遗体接运车辆1台。
目标5.在乡村振兴衔接专项方面,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39个,进一步提高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民政力量。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不少于13300户。2023年实际完成19364户,绩效目标完成率145.59%,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完成200人培训工作,绩效目标完成度为133.33%,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③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时长不少于3天。我厅于2023年11月12日—25日,分两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每期培训时长5天,两期培训时长共10天,绩效目标完成率为333.33%,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④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不少于2400人次。2023年共提供精康服务1580人次,绩效目标完成度为65.83%。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一定的偏差,主要原因是: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时间为两年,本项目属于仍在实施期的项目,“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人次)≥2400人次”为项目实施的总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完成率为65.83%。
⑤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不少于2个,实际完成值为2个,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⑥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8台套,资金计划用于支持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百色市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2023年度实际完成6台套,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防城港、钦州市、玉林市按计划开展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前期准备项目,但百色市因项目需调整建设用地,短期内无法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经请示批复转作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但未及时履行绩效目标调整手续。
⑦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人数不少于50人。钦州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0名重度残疾人落实照护服务,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1600人(自治区调整指标值为“≥1800人”)。2023年实际完成值为2243人,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值完成度140.19%,自治区下达的绩效目标完成度124.61%。综上,2023年度,按要求落实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⑨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不少于1个。支持儿童福利机构11个,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⑩“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不少于30人。共完成43人(61人次)的孤儿医疗费用资助,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43.33%,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⑪推进新建殡葬项目前期工作不少于38个。各地市推进新建殡葬项目前期工作38个,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⑫新建改建殡仪馆数量不少于2个。已完成2个新建殡仪馆任务,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⑬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个,实际完成19个,完成项目数量较计划少1个。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率95%的原因:桂林市、崇左市各超额完成1个项目,但玉林市计划完成的2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暂未开展、钦州市计划实施的1个项目暂未开展,因此,总体完成数较计划少1个。
⑭社工人才培训人数≥50人。任务分解至柳州市。2023年柳州市通过开展培训工作,实际完成社工人才培训281人,绩效目标完成率为562%。实际完成值与年度绩效差距较大的原因为:年度绩效目标值设置偏低,目标设置合理性有待加强。
⑮开展社工站督导评估≥10个。任务下达至柳州市。柳州市于年内完成了社工站督导工作,对50个社工站进行督导,绩效目标完成率为500%,实际完成值与年度绩效差距较大。目标值设置合理性有待加强。
⑯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数量不少于38个。2023年共开展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39个,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2.63%,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质量指标
①项目验收合格率≥90%。实际上2023年实施的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均通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②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合格率≥90%。2023年全区1936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接受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合格率为97%,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③精康服务项目完成率≥90%。2023年自治区根据广西“精康融合”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为期2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23年为项目开展的第一年,各市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2023年年度工作。精康服务项目完成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④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合格率≥90%。2023年我区根据广西“精康融合”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为期2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23年为项目开展的第一年,各项服务工作均按要求有序落实,未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评估验收合格率100%。另外,根据合同要求,2023年为项目实施期的第一年,无需开展验收工作,需待2024年项目实施结束后才开展项目整体验收工作,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⑤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验收、购置的设备质量合格率≥90%。在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验收方面,2023年实施的设施建设项目均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⑥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合格率≥90%。2023年仅钦州市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2023年11月24日项目实施中期评估,评估验收合格率为91%,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⑦孤儿助学资金按时拨付率≥90%。2023年为2243名孤儿发放资助金,孤儿助学金按时拨付率达到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购置达标率≥90%。2023年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购买的设备达标率达到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⑨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90%。2023年,全区2243名符合条件的孤儿获得助学金,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为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⑩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90%。2023年完工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均通过验收,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完成率≥90%。2023年计划完成20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实际完成19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完成率为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⑫社工人才队伍培训合格率≥90%,2023年共有2160名社工参加培训,社工人才队伍培训合格率达到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⑬督导评估验收合格率≥90%。2023年共对256个社工站开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督导评估验收合格率达到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⑭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县补助率≥90%,2023年,实际乡村振兴衔接示范项目建设县补助率为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⑮培训结业率95%,计算公式为,培训结业人数除以培训总人数。2023年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人才为200人,参训人员均结业,培训结业率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3)时效指标
①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1个月内。2023年,各批次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②项目支出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前。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实际于2023年11月12日—25日间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开展及时,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为不超过定额标准。2023年共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36万元,截至2023年底,实际支出4,519.12万元,未超出预算数;2023年所有项目按照合同结算,未发现超合同支付的情况,总支出和各项支出控制有效,未超过定额标准,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①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2023年,我厅联合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协作”三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以及应急避险能力;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率97%、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率98%,配置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柜等防护物资290件/套,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明显提高。2023年,我区不断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年为全区1936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52832人次。通过项目的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得到明显提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③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不断完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北海市精神卫生福利医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基建工作如期完成;防城港、钦州、玉林等地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设计及勘察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由于项目用地需要调整,百色市精神福利机构设施百色市福利医院康复楼短期内无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已调整资金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我区不断完善福利机构建设布局,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能力,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④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23年,钦州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通过项目的开展,为5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大大减轻了困难重度残疾人的家庭经济负担,改善了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条件,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医疗、服务等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⑤精神障碍患者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安排资金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降低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提高其自理率、就业率,全年为1580人提供康复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⑥提高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区持续开展孤儿助学项目、孤儿医疗康复项目,资助全区符合条件的孤儿上学、帮助符合条件的孤儿支付医疗费用,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孤儿医疗保障水平,从教育、医疗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儿童保障水平,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⑦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23年通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43名孤儿(61人次)接受医疗服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11个,配置消防、厨房等设施设备213台/套;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个,配置日常办公、功能室等设备260台/套;支持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龙胜、都安2个,配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项,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⑧孤儿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2243人,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金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金,保障其学业的正常完成,孤儿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⑨殡葬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全力推进38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9个县(市)在原有基础设施上积极完善殡仪馆设施设备或推进公墓建设,有29县(市)推进新建殡仪馆项目建设,其中8个项目开工建设,6个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1个项目完成可研批复,4个项目完成立项批复。乐业、环江2个殡仪馆项目均完成主体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区殡葬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⑩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我区柳州、桂林等市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督导评估工作,2023年共评估256个社工站,以督导评估为契机,不断促进社工专业服务发展,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社工站标准化管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⑪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区积极组织社工人才培训工作,从理论基础、实践路径等不同方面对社工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能力,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⑫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23年支持各地开展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建设项目39个,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民政领域的管理服务水平,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⑬养老服务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使老年人获得幸福感、归属感明显提高。2023年11月12日—11月25日,我区组织200名养老服务人才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班,培训班分两期开展,每期培训时长为5天,参训人才的结业率为100%,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班,提升服务老年人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参训后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2023年我厅未收到相关投诉,老年人幸福感及归属感得到明显提高,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90%。2023年,我区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全区1936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对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为98%,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②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85%(自治区调整该绩效指标值为“≥90%”)。我区通过对接受资助的孤儿进行满意度调研,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达95%,中央下达的年度绩效目标及自治区资金下达的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实现,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③接受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90%。2023年全区为1580人次登记康复对象提供规范的精康服务,通过对接受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进行满意度回访得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④接受集中照护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满意度≥90%。2023年钦州市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为50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照护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入住对象家庭及社会大众的充分认可,全年未接到相关投诉,接受集中照护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满意度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⑤相关设备使用者满意度≥90%。2023年度购置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均按预期投入使用,设备使用者反馈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未收到过设备使用者提出的相关投诉意见,相关设备使用者满意度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⑥家属满意度≥90%。2023年,我厅未收到项目受益人的家属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投诉,家属满意度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⑦社工人才培训对象调查满意度≥90%。2023年全区对2160名社工人才进行培训,通过对社工人才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社工人才的满意度高于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90%。经调研,2023年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受助对象满意度为9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9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厅未收到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投诉意见,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⑩培训学员满意度≥90%。2023年,我厅开展为期10天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参训人员200人,在培训期间,我厅未收到培训学员关于培训内容、培训讲师等方面的投诉,培训学员满意度为100%,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保障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工作顺利开展,部分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率偏低。根据统计分析,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执行率为47.03%。其中,2023年度下达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执行率为36.34%;以前年度可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率为53.75%。项目整体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采购时间较晚,导致资金难以支付;三是部分项目未能在当年度如期正常开展;四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部分资金将于2024年支付。
2.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值的指标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一是部分指标设置偏高,导致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如精康服务项目设置“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人次)≥2400人次”为项目实施两年的总的绩效目标,未设置2023年度绩效目标,导致数量指标值偏高,绩效目标未能完成。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发生资金调整,但未及时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出现绩效目标与实际情况不匹配的情况。如原计划用于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的资金,因客观原因调整用于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前期工作,但未及时进行绩效目标调整,绩效考核指标仍为“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台套)≥8台套”。
(2)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谋划不足,未能在当年度开展。
3.超额完成目标值的指标原因分析
部分指标值设置偏低。如“社工人才培训人数(人)≥50人”“开展社工站督导评估(个)≥10个”指标于年初分解下达至柳州市。实际上柳州市完成值分别为281人、50个,实际完成值远超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原因是,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值偏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规范项目前期立项、可研、规划、用地等相关前期工作,规范和强化项目审批程序。二是健全项目跟踪监控机制。健全完善项目过程跟踪监控机制,加大项目过程跟踪监管力度,按要求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项目高质高效运行。三是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用款计划审批,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一是跨年度项目不仅要设置总的绩效目标,也要分阶段设置年度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精准度和契合度;二是年初指标值设置应结合行业标准、近年平均值、当年度工作目标等方面综合分析,避免出现指标值设置偏低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目前,我厅已按照绩效自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相关领域业务开展模式进行整改,力争管理效率进一步改善、项目绩效进一步提高。此外,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将履行公开审批手续,于2024年6月底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部门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自评结论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