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24〕110号),中央下达广西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800万元。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专门用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个试点项目。其中: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安排资金1,10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
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促进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培育村级老年协会和互助养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组织督导评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个案帮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
2.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时随同下达了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改革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体制,提升服务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及服务督导评估、业务培训等,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负担。
(3)对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对特殊困境儿童开展个案帮扶,对儿童福利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完善适应儿童发展需求的关爱服务机制。
2024年度中央下达自治区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共19个,其中包括:产出数量指标13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4年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文号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 |
≥5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时长 |
≥1200人月 |
财社〔2024〕110号 | ||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次数 |
≥30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
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比例 |
≥8% |
财社〔2024〕110号 | ||
公办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占比率提升比例 |
≥2% |
财社〔2024〕110号 | ||
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数 |
≥1个 |
财社〔2024〕110号 | ||
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数 |
≥600人 |
财社〔2024〕110号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次数 |
≥60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次数 |
≥4次 |
财社〔2024〕110号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 |
≥1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
接受个案帮扶困境儿童人数 |
≥400人 |
财社〔2024〕110号 | ||
开展困境儿童个案帮扶人次数 |
≥10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
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 |
≥2000人次 |
财社〔2024〕110号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财社〔2024〕110号 |
村级老年协会或养老互助组织覆盖率 |
≥75% |
财社〔2024〕110号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对社区(村)覆盖率 |
≥60% |
财社〔2024〕110号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 |
≥90% |
财社〔2024〕110号 |
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庭成员)满意度 |
≥90% |
财社〔2024〕110号 | ||
接受关爱服务的困境儿童(或监护人)满意度 |
≥90% |
财社〔2024〕110号 |
(二)广西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10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4〕126号),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800万元,并同步下达中央绩效目标,具体如表2示:
表2 广西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资金合计 |
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 |
全区合计 |
1800 |
1100 |
300 |
400 |
南宁市西乡塘区 |
300 |
300 |
||
钦州市灵山县 |
600 |
600 |
||
玉林市北流市 |
500 |
500 |
||
桂林市全州县 |
400 |
400 |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10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4〕126号),下达资金1,800万元,资金下达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
2024年,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4〕51号),广西结合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地区遴选,安排资金1,800万元统筹用于钦州市灵山县及玉林市北流市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南宁市西乡塘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桂林市全州县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类试点项目,项目资金分配方式科学,资金分配范围及分配标准符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2.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等文件要求,省级财政应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30日内下达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广西于2024年10月8号收到财社〔2024〕110号纸质件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并于2024年10月26日印发桂财社〔2024〕126号,将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二批)1,800万元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分解至各市、县(市、区),具体如表3所示。
表3 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情况
资金性质 |
中央 下达 时间 |
中央下达资金文件 |
自治区 下达 时间 |
自治区下达资金文件 |
下达 金额 (万元) |
合计 |
1,800 | ||||
中央资金 |
2024年10月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24〕110号) |
2024年10月2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桂财社〔2024〕126号) |
1,800 |
3.资金拨付情况
2024年,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为:市县民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支付申请,经系统校验或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审核通过后,经一体化系统发送支付凭证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凭证直接支付资金到最终收款人。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合规,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
4.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24〕110号),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分类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专门用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个试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项目资金支出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情况。
5.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项目按照上级下达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各类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各地资金执行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全区各地资金执行情况表
类型 |
地区 |
全年预算数 (万元) |
全年支出数 (万元) |
支出进度 |
合计 |
1800 |
0 |
0% | |
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 |
钦州市 |
600 |
0 |
0% |
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 |
玉林市 |
500 |
0 |
0%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
南宁市 |
300 |
0 |
0% |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 |
桂林市 |
400 |
0 |
0% |
项目整体执行率为0%,原因是试点资金于2024年10月底下达,项目启动较晚,部分工作需履行政府采购、验收等流程,导致未能形成支出。同时,按照合同约定2025年支付资金。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桂财规〔2020〕4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广西在对下分配资金时应同步分解下达分区域或分项目绩效目标。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2024年自治区在细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二批)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并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范畴,指导各地加强公益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和监控评估工作,2025年2月,自治区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5〕11号),组织和指导各市、县财政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广西获得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800万元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部门已及时分配下达财政资金以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各级均按要求规范履行了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包括:
目标1: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改革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体制,提升服务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情况:实施灵山县、北流市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两地均已制定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目前,灵山县已开展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5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适老化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工作,其余购买服务项目已发布采购意向;北流市正在开展乡镇敬老院和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
目标2: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及服务督导评估、业务培训等,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完成情况:实施南宁市西乡塘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自治区民政厅已印发实施方案,指导西乡塘区建立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8个康复驿站,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及服务督导评估、业务培训等,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了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每个康复驿站计划每周开展恒常服务1~3次。
目标3:对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对特殊困境儿童开展个案帮扶,对儿童福利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完善适应儿童发展需求的关爱服务机制。完成情况:实施桂林市全州县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目前,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500人次。完成值0人次。原因是试点资金于2024年10月底下达,项目部分工作需履行政府采购、验收等流程,导致未能形成支出,同时将按照合同约定2025年支付资金,理由下同。
2)机构提供集中养老服务时长≥1200人/月。完成值0人/月。
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次数≥3000人次。完成值0人次。
4)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比例≥8%。未完成2024年度绩效目标。
5)公办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占比率提升比例≥2%。未完成2024年度绩效目标。
6)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数≥1个。完成值0个。
7)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数≥600人。完成值0人。
8)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次数≥6000人次。完成值0人次。
9)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导评估次数≥4次。完成值0次。
1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100人次。完成值0次。
11)接受个案帮扶困境儿童数≥400人。完成值0人。
12)开展困境儿童个案帮扶人次数≥1000人次。完成值0人次。
13)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业务培训人次数≥2000人次。完成值0人次。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1)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100%”。目前项目仍处于实施周期内,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覆盖率=0%。
2)村级老年协会或养老互助组织覆盖率“≥75%”。目前项目仍处于实施周期内,村级老年协会或养老互助组织覆盖率=0%。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对社区(村)覆盖率“≥60%”。目前项目仍处于实施周期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对社区(村)覆盖率=0%。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0%”。未开展满意度调查。
2)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庭成员)满意度“≥90%”。未开展满意度调查。
3)接受关爱服务的困境儿童(或监护人)满意度“≥90%”。未开展满意度调查。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主要原因为资金到位较晚,导致项目启动滞后,各项工作无法按原计划有序开展,整体进度受到影响,未能如期达成预期效益。目前,各项目推进情况如下:
(1)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2024年广西为推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钦州市灵山县及玉林市北流市开展创新试点项目。因中央试点资金2024年10月才下达,项目启动滞后。目前两地均制定了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灵山县在街道及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和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适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北流市着力推进乡镇敬老院和村级养老设施维修改造。其余购买服务项目也已发布采购意向,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广西为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开展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签订了招投标合同。
(3)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广西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在桂林市和全州县开展试点项目。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采购流程,项目已确定招标代理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项目,加快推进,力求达成预期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将责任细化至具体部门与个人,明确项目启动的关键时间节点,精准规划资源配置,全方位保障项目能够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启动。二是优化项目规划与流程管理。在项目规划阶段,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制定应对预案并预留缓冲时间,加强跨部门协作,确保规划内容全面、可行。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建立预算执行与项目管理的协同机制,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度紧密衔接,避免资金闲置或项目停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工作调度,加快项目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目前,广西民政厅和广西财政厅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指导相关地区改进工作方法,加快项目实施,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部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第二批)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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