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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开展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

2016-04-07 17: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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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基金会2015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16〕49号),在2015年首次启动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对全区基金会2015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和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要求,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从2016年4月5日开始至2016年4月20日前,必须接受财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广西信天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实施,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民政厅承担。

  开展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旨在规范基金会行为,扩大基金会公开透明度,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各基金会要及时、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民间组织管理局 罗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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