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4年12月27日,《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79号),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314万元。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的资金。该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用途是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
2.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下达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考虑最低生活保障等行政性给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
(4)引导地方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2024年度,中央下达至自治区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绩效考核指标共9个,包括:产出数量指标2个,产出质量指标2个,产出时效指标3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如表1示。
表1 2024年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来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标准实际到位率(即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之比) |
≥95% |
财社〔2024〕179号 |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对申请享受救助待遇的救助对象开展综合能力评估的覆盖率 |
100% |
财社〔2024〕179号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等群体当年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含纳入轮候机制) |
应纳尽纳 |
财社〔2024〕179号 | |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人数与入住的失能老年人等群体人数的比例 |
≥20% |
财社〔2024〕179号 | ||
时效指标 |
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下达中央财政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 |
≤30日 |
财社〔2024〕179号 | |
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 |
≥95% |
财社〔2024〕179号 | ||
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率 |
≥95% |
财社〔2024〕179号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的知晓率 |
≥95% |
财社〔2024〕179号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政策的满意度 |
≥90% |
财社〔2024〕179号 |
(二)广西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广西收到《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79号),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314万元,并同步下达中央绩效考核指标,广西未增设绩效考核指标。广西2024年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分解下达情况具体如表2示:
表2 广西分解下达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财政资金投入 |
中央财政资金 | |
桂财社〔2025〕9号 | ||
全区合计 |
15,314.00 | |
1 |
南宁市 |
1,309.00 |
2 |
柳州市 |
706.00 |
3 |
桂林市 |
1,959.00 |
4 |
梧州市 |
1,440.00 |
5 |
北海市 |
279.00 |
6 |
防城港市 |
123.00 |
7 |
钦州市 |
1,516.00 |
8 |
贵港市 |
2,234.00 |
9 |
玉林市 |
2,045.00 |
10 |
贺州市 |
520.00 |
11 |
百色市 |
1,104.00 |
12 |
河池市 |
1,520.00 |
13 |
来宾市 |
430.00 |
14 |
崇左市 |
129.00 |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2025年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桂财社〔2025〕9号),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314万元,实际下达资金15,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由于资金2025年年初才下达,2024年无此项资金支出。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88号)规定,补助资金主要是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广西综合考虑各地符合补助范围的人数(低保失能老年人、低保80岁以上老年人)、具备符合入住条件的养老床位(含民营)、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人数(动员计划)等实际情况,以2025-2026年全区各县市计划动员低保失能老年人、低保80岁以上老年人数为需求因素进行分配。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县(市、区)任务指标,及时按比例将资金分配至各县(市、区),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使用尽快产生效益。项目资金分配方式科学,资金分配范围及分配标准符合管理制度规范要求。
2.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88号)文件要求,省级财政应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30日内下达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财社〔2024〕179号后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并于2025年1月27日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印发桂财社〔2025〕9号,分解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5,314万元到各市、县(市、区),下达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达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资金 性质 |
中央下达时间 |
中央 下达资金文件 |
自治区 下达时间 |
自治区下达文件 |
下达金额 |
中央 资金 |
2024年12月27日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79号) |
2025年1月27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桂财社〔2025〕9号) |
15,314 |
3.资金拨付情况
项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资金拨付程序合规,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均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拨付至救助对象“一卡通”指定账户或补助对象授权确认的个人账户。未发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
4.资金使用情况
该预算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均严格按照民发〔2024〕73号、财社〔2023〕88号、桂财规〔2018〕10号等制度规范使用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补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
5.资金执行情况
广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金额执行,2024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于2025年1月27日下达各地,尚处于资金使用初期,资金执行率为0%。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88号)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广西在分配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并将相关资金全部纳入了预算绩效管理和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资金列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在各关键时间节点收集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025年2月,广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5〕11号)要求,及时组织各市县民政部门及相关资金使用单位对照随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24年度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及自治区分解下达至市县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自评材料收集、审核与汇总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15,314万元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部门已及时分配下达财政资金以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各级均按要求规范履行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合理确定服务保障标准,使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目标2:统筹考虑最低生活保障等行政性给付标准,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目标3:规范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实现及时高效、保障到位。
目标4:引导地方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水平,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完成情况:2024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起草修订广西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民政部门同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补助标准实际到位率(即保障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之比)“≥95%”。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目标完成率0%。
2)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对申请享受救助待遇的救助对象开展综合能力评估的覆盖率“100%”。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目标完成率0%。
(2)质量指标
1)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等群体当年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含纳入轮候机制)“应纳尽纳”。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
2)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人数与入住的失能老年人等群体人数的比例“≥20%”。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目标完成率0%。
(3)时效指标
1)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下达中央财政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护补助资金“≤30日”。广西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此中央资金。完成情况为好,已在30日内下达。
2)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5%”。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目标完成率0%。
3)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率“≥95%”。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目标完成率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的知晓率“≥95%”。2024年,项目未实施。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析
满意度指标
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政策实施的满意度“≥95%”。2024年项目尚未实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原因主要为2024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文件于2024年末印发,目前属于资金使用初期,尚未形成支出。下一步,广西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广西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持续加强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在以后年度的资金分配环节,适当考虑绩效自评结果因素,并按规定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请求事项
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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