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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01-31 11: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陈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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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法治广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继续深化民政改革和民政法治建设共同推进,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民政”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规范引领民政科学发展为目标,稳步实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确立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厅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按照自治区统一的部署要求,以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为标准,以“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减证便民”等统一行动为入手点,全面梳理优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申报材料,能优则优,能减则减。先后组织开展编制了“一事通办”办事清单、“八统一”清单、“容缺受理”清单、清理证明事项清单、多部门联办事项清单等等。据统计,共编制、修订“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涉及37项;清理五级证明材料211项,保留104项,取消107项,取消率达50.7%;调整30项申请材料为可容缺受理;编制民政领域“一事通办”联办事项清单涉及27项,共涉及联办单位113个。进一步明确联办事项名称、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接件标准、材料优化、办结时限、办理流程等,争取做到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着力破解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联办难题。

  (二)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针对婚姻、殡葬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清单,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共享全区统一的人口信息库下载打印当事人身份证或者由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通过自行复印当事人的身份证进行婚姻档案存档,实现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配合社会保障机构实现死亡人口火化数据共享,解决死亡人口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手续堵点问题。

  (三)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年内,窗口现场收件2537件,受理事项100%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所有办件零超时、零投诉、零违规。在做好窗口现场服务的同时,采取措施多方优化服务,推行“容缺受理”3件,特事特办21件,为涉外收养当事人延时服务67件,惠及收养当事人335人次,网上预审年检材料966件、累计审核要件23424页,网上反馈意见4103条。通过推行“容缺受理”、网上预审、主动上门收集补正材料、提供预约、延时服务等措施,促进政务服务窗口办件效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稳步推进立法和政策创制。一是制定和出台了《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立法和政策创制计划》,确立年内民政立法的整体思路和重点推进项目。二是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是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二类立法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已形成调研报告和初稿报送相关部门。四是围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等民政重点改革,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3件规范性文件,厅本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出具初审意见或合法性审查意见,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时公布和报备。结合自治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及时对民政工作涉及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废止文件的目录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继续强化法律顾问的法治保障作用。与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继续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年来,厅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咨询、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审核、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服务215件(次),有效降低了因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风险,对行政决策的专业保障的作用不断显现。此外,法律顾问还协助做好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裁量基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论研究等工作。通过建立民政法制机构、民政法律顾问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民政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另外,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厅直属事业单位法务工作的意见》,加强了对厅直属单位法治建设的指导。

  (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厅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用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来诠释法律法规;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进行《宪法》专题法制知识讲座,对机关业务处室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培育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出台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厅机关13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并有12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厅机关目前已有55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或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人员名单在厅门户网站上长期公示。全区民政系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达504人。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150多人员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规范行使权力。建立健全了我区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在2017年行政裁量基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将现有具有行政裁量空间的行政权力全部编制了行政裁量基准,标志着我区民政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做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推行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和完善门户网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将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心的内容主动公开,及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接收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严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主动沟通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位居前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2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3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办结。

  (三)严格执法。加大对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查处力度,通过排查档案,整理汇总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录,依法对86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执法程序。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要求严谨,社会组织不参加年检的情形多种多样,社会关系复杂,核对核实工作量大,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凡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拟给予行政处罚无异议的广西木材流通协会、广西艺术广告协会、广西信都红籽瓜研究发展中心、广西科力建材生产力促进中心等4家社会组织作为第一批撤销登记处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经过立案调查取证确认的广西廖荣纳基金会存在违规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违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的社会组织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年内全区各级民政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168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已有22人通过申请取得了行政复议资格证。本年度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依法办理完毕;行政诉讼案件1件,厅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部门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全区民政系统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51件,行政诉讼案件69件。

  (二)改革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印发《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民政信访服务项目评估工作指导意见》(桂民办函〔2018〕431号),加快引进社会工作介入信访服务项目在民政系统的深入开展,为解决当前民政系统信访工作缺人办理、无从办理的困境提供解决方案,也为各地民政部门更好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到位”要求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

  (三)深入基层化解信访问题矛盾根源。严格落实厅领导带案下访、约访制度,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积极开展约访下访回访活动。厅主要负责人多次赴各地约访上访重点人员;分管副厅长带队赴各地做好相关上访人员思想教育和疏导;其他厅领导结合下基层蹲点,先后对蹲点地区的上访重点人员进行了约访约谈。此外,还专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到各市开展优抚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通过下访约谈信访人,落实厅领导带案下访、约访制度,深入基层宣传政策、了解民意,变“上访”为“下访”,从根源上解决了信访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已初见成效。按照《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区直单位2018年度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评分细则》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做到来访必接、来访必登、来访必谈、网上留痕,既要依法按程序处理好信访事项,也要耐心细致宣传政策法规、疏导化解情绪。坚持规范受理办理,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积极推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来访接待工作,扎实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做到规范答复送达,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按期答复,做到内容格式规范、送达及时,强化硬件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办理、强化队伍建设达到创建标准,自评分100.6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法治思维。以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加强民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营造民政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中心组安排不少于两次法律知识专门学习。以宪法、行政法规、民政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年内邀请了广西大学法学教授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两期《宪法》专题学习。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100多人次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每年都组织厅机关和各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为期一周的理论专题学习,并且全区新任民政局局长培训班每次都安排民政法制课程。对于新任乡镇民政助理培训班也都安排有民政法制课程。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机关公务员学法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相配套,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相衔接,全面提升机关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全区民政法治工作会议、民政干部提升素质能力培训班、新任局长培训班和民政助理员培训、广西网络学院等平台,对全区民政干部职工开展民政法制业务、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每年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积极科学谋划,全面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以及制定印发了本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新形势下年内我区民政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厅党组对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处牵头、各业务部门为主体的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民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厅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法治建设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厅机关、本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创新思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政策宣传,民政法治宣传效果不断增强。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印发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如今年以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广西电视台《讲政策》栏目宣传活动等,围绕民政领域向民众宣传解读民生政策、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纳入了2018年全区普法学习考试内容。积极参加广西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宪法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补贴、婚姻、殡葬、儿童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九、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内,我厅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知晓度不高;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基层民政法制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薄弱环节,201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加大力度不断深化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民政政策创制和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和政策创制计划,积极协调推动我区先行性和自主性的民政立法和政策创制,即时制定和完善与上位法规、政策相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配套政策,争取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开展《广西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二是从源头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根据新增法律法规修改和机构改革情况,对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政行政权力进行全面而详细的梳理,积极顺应民政工作新形势,彻底解决自治区、市、县三级和各市、县权责清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确保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三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厅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基层民政执法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机关学法普法用法制度,确保机关公务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提升决策质量,增强决策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抓好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职权、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基层主动执法意识,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慈善活动等专项民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五是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的长效机制;建立自治区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做好规范性文件“立废改”相关工作。六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提升民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民政普法教育宣传,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加强对厅机关公务员行政法和新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多形式开展民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有新成效,上新台阶,为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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