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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07-21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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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的意见》(桂办发〔201431号)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情况随文呈报,请审阅。


自治区民政厅
2020720


(联系人及电话:梁维平,280231613977150068


2020年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全区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扎实有力。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办法。实施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推进实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着力筑牢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六条保障线”和落实临时救助、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推动全区111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全面推行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创新建立“单人户”保障制度。全区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9.55亿元,惠及城市低保对象3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66.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96.8万人);累计发放特困救助供养资金8.43亿元,惠及24.7万特困人员。

(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筹措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4亿元,重点打造15个养老服务示范园区和5个县乡养老服务设施。筹措资金6000万元,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开展政府购买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社工服务试点。积极推动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与国家等级标准接轨,申报并获批为国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地区。采取整合改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建民营改革、“1+N”联合体建设等举措,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成立大健康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先后接待阿里巴巴等十余家企业到广西考察调研,初步达成多项投资意向。推进建设全国首个长寿产业示范基地,继续加大“中国长寿之乡”申报力度。积极筹办第二届健康长寿产业发展论坛,筹备成立“广西长寿产业发展促进会”等学术团体。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6月底,全区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22.35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30.4张,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达87%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持续创新。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体系,拟定清理和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开具证明等政策文件。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和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评估和城乡社区协商示范建设。推进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继续抓好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头抓好大规模移民搬迁后基层组织和管理重构调整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8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全部完成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9个中心”建设,安置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社会组织服务和综合监管深化拓展。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区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已脱钩897个,拟脱钩123个,暂不脱钩109个,工商联所属商会157个。组织广西华商会等50多个行业协会商会修改了会费标准。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广西慈善总会等43个全区性社会组织与大化等15个县签订了《扶贫项目意向书》,共认领63个扶贫项目,捐赠资金340万元、物品价值31万元。

(五)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持续深化。有序推进全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530万元,用于7个重点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自治区福彩公益金2418.2万元,补助41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婚丧移风易俗改革和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区新增2家经营性公墓、1家公益性公墓、1家殡仪馆开业运营,1家经营性公墓申请开业,2家经营性公墓批准筹建,进一步优化了殡葬服务供给。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区上半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05亿元,惠及105.24万残疾人。扎实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区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4万人次。

(六)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不断完善。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和“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加快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截至6月底,全区已为7000多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牵头印发开展困境艾滋病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政策文件,提出7种关爱服务模式。积极推进“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

(七)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持续加强。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镇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街道标准》创制进度,督促指导百色市、田阳县、平果县完成了县改区(市)批复后的变更实施工作。累计审核上报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更新数据1.3万余条,完成了《广西地名词典》(贺州卷)的编纂和评审。牵头组织“粤桂线”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做好南宁—百色等7条设区市毗邻县界第四轮联检工作。

(八)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在110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推出在县级以下有效的广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推进《广西志愿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首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5400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61家,实名注册志愿者790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6%,活跃率49.5%,注册志愿团体3.06万个,认定慈善组织157个。

(九)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市县成立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机构负责的立体综合防控机制。出台6个防控指南,并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民政服务机构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机制。坚持严防死守,对全区所有的养老、儿童福利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机构实行严格管理,严把入口、自我保护、监控、出口等关口,全区1200多家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46家儿童福利机构、118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0家救助管理机构、5个精神卫生机构、32个殡仪馆、37个经营性公墓均未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牢牢守住了“零感染”底线。组织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工作者和居民群众共抗疫情,强化边境社区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坚决织密筑牢城乡社区防控堡垒。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会工作服务站常规工作范围,动员全区2万多个社会组织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统筹做好捐赠款物的管理和发放,截至6月底,全区各类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赠资金约3.89亿元,物资约3304万件。及时将因疫致贫、返贫、致困人口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范围,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6月,共向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09亿元,救助2096.2万人次。

二、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民政能力薄弱、人少事多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二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供给不足,特别是养老、殡葬等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比较滞后,难以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三是民政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改革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健全城乡低保规范运行机制,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面排查各项兜底政策全覆盖的落实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落实 “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推行低保救助网上申请审批等方式,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统筹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全面落实“六条保障线”和“两个全覆盖”等救助政策,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加大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养育和各项保障服务政策,继续推进困境艾滋病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进实施“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简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

(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出台做好大规模移民搬迁后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等后续管理等政策文件。推进社区协商示范建设,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9个中心”发挥应有效能。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深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推动出台广西志愿服务条例。认真开展第一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慈善组织(基金会)监管。继续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四)优化基层社会服务供给。深入实施广西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研究编制广西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持续实施养老服务示范工程。推动出台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入推进丧葬移风易俗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五)驰而不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严把民政服务机构入口、自我防护、监控、出口等关口,坚决守住“零感染”底线。继续指导各地抓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协同参与,凝心聚力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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